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了《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明确了艺术类考生的报名、考试、填报志愿以及录取等政策和办法。考试中心提醒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认真阅读该《实施办法》及相关内容,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艺术类考生报名
艺术类考生的报名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相结合,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上午8:30至12月27日下午18:00。在外地培训的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逾期不予报名。2011年艺术类考生分美术类和音乐类。美术类包含的本科、高职(专科)艺术类招生专业见该《实施办法》附件一内容。美术类不包含的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统一划归音乐类,故拟报考美术类且附件一内没有所报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根据本人实际选择音乐中的一项。
据悉,已完成报名及确认的艺术类和美工设计类考生,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打印并发放给加盖公章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供考生参加院校专业考试(校考)时使用。招生院校一律不得接收未持此证和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参加校考。
美术类考生除有《专业考试准考证》外,还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于2011年1月6日前另外打印并发放给加盖公章的《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座位通知单》,考生须持《统考座位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校考,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校考的成绩一律不予承认。
二、 美术类考试统考和校考
从2011年起,内蒙古大学将不再对我区考生组织美术类校考。区内所有高校均按自治区统考成绩及有关要求进行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科;统考时间为:2011年1月9日(上午8:30-11:30考色彩、下午14:00-17:00考素描、下午17:10-17:40考速写);统考地点分别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考生)、内蒙古民族大学(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考生参)、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考生)。统考分数线及考生统考成绩于2011年1月16日左右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公布。
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应招生院校校考。我区接收区外招生院校组织美术类校考考点及时间范围:内蒙古师范大学:2011年1月16日至1月26日;内蒙古民族大学:2011年1月18日至1月23日;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11年1月16日至1月22日。
三、音乐类校考
我区接收区内、外招生院校组织音乐类校考考点及时间范围:内蒙古师范大学:2011年1月4日至1月18日;内蒙古民族大学:2011年1月10日至1月16日;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11年1月16日至1月22日。此时间段之外的校考,请区外院校与以上三所高校协商。
各招生院校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校考应于2011年3月底前结束,从2011年5月18日开始,艺术类、美工设计类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本人校考成绩,也可以发短信“GKYS+考生号”到10628833查询。
四、填报志愿及录取
艺术类和美工设计类考生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按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年度规定执行。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区内考生时,各专业须选择以下4种模式之一来确定该专业投档考生的录取规则排序顺序:1、按专业考试成绩录取;2、按文化课成绩录取;3、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录取;4、按专业考试成绩乘40%与文化课成绩乘60%之和录取。(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只能择其一种模式)。区内高校录取艺术类考生,要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前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可以从后一专业未录取考生中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