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西频道5月21日电 本网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该院日前下达了《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据悉,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25.91万人,其中,本科11.16万人、高职(专科)14.75万人。通知要求,招生和办学行为不规范、内部管理不力的学校,将调减招生规模,严重者暂停招生。
通知要求,本次分专业招生计划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加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积极扩大紧缺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所需人才培养规模。要根据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招收文科生或理科生,不能盲目进行文理兼招。未经批准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一律不能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设置和调整须严格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另外,普通专升本、对口招生和五年制高职进入高职阶段学生规模将被纳入各校2011年招生总规模。承担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生和农村教师的高校,要严格按照确定的招生规模及相关规定进行招生,并确保培养质量。开展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招生计划,应纳入本通知核定相关学校今年总招生规模之内。未经批准,任何高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预科班。
此外,通知还指出,除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高等学校、分校办学点外,任何单位或机构不得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严格禁止借联合办学的名义,设立分校、校外办学点或在低层次学历教育学校举办高层次学历教育。严禁中专学校挂靠普通高校举办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院校挂靠本科院校举办普通本科教育。对招生和办学行为不规范、内部管理不力的学校,将调减招生规模,对情节严重的要暂停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