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公发〔2011〕314号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重庆市2011年公安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公安(分)局、招生考试机构,在渝招生的公安院校:
为做好2011年公安高等院校在渝招生工作,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1]136号)精神,现将2011年重庆市公安高等院校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我市2011年公安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在市招委统一领导下,由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会同在渝招生公安院校统一组织实施,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指导。为做好公安院校的军检、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工作,成立军检、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指导组。
二、关于军检、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工作人员的选派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文件要求,为确保公安院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应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严守法纪且善于协作的同志参加此项工作。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对参加军检、面试、体能测试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工作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标准,明确职责,强调纪律,增强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性和政治责任感,提高业务能力,保证圆满完成任务。
三、参加军检、面试、体能测试的对象
报考公安院校考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不招收往届生,且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
(一)参加军检、面试、体能测试考生的确定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报考公安海警学院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专业的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报考西南政法大学与重庆警官职业学院联合招收应用技术本科的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本科三批控制分数线;报考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专科和公安海警学院专科的考生,成绩必须达到高职专科一段控制分数线;报考重庆警官职业学院专科的考生,成绩必须达到高职专科二段控制分数线。
(二)参加军检、面试、体能测试考生人数的确定
1.参加本科层次的公安院校军检、面试和体能测试考生人数按照各招生公安院校在我市招生计划数和志愿填报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扩大5倍确定。
2.参加高职(专科)层次的公安院校面试和体能测试考生人数的确定办法是:超过我市本科第三批控制分数线(含),填报了高职(专科)公安院校志愿的考生,不计入比例;在高职(专科)控制分数线以上本科三批线以下,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专科和公安海警学院专科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扩大5倍确定;报考重庆警官职业学院专科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扩大3倍确定。对一志愿考生人数未达比例的院校,可从高分到低分从后续志愿补足。
(三)参加军检、面试、体能测试的考生名单确定
由市教育考试院向市公安局提供参加军检、面试、体能测试的考生名单。同时考生可以通过招考网查询是否达到军检、面试、体能测试的资格。凡达到军检、面试、体能测试资格者,按照规定时间前往参加军检、体能测试、面试。
四、军检、面试、体能测试工作实施
(一)军检、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组织
军检、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部会同招生院校在规定的地点组织实施,不得单方组织或多头组织。面试、体能测试使用公安部规定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表》(附表2),对考生的面试结果须由市公安局和招生学校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学校委托市公安局的,由市公安局代表签字)。
各在渝招生公安院校工作人员于6月30日前到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报到。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协调、培训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的招生人员。因故不能到达的院校,其军检、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招生院校应予以认可。
(二)军检、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1)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
时间 | 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生源地 |
上午 | 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双桥区、万盛区、长寿区、永川区、江津区、合川区、綦江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 |
下午 | 万州区、奉节县、巫溪县、云阳县、潼南县、忠县、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石柱县、巫山县、黔江区、涪陵区、南川区、垫江县、丰都县、武隆县、梁平县、城口县、开县 |
(2)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军检、面试时间:7月3日。
(3)报考西南政法大学与重庆警官职业学院联合招收的应用技术本科、重庆警官职业学院专科的考生面试、体能测试时间:7月3日至7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生源地 | |
3日 | 上午 | 江北区、黔江区、巫溪县、彭水县、石柱县 |
下午 | 巴南区、璧山县、武隆县 | |
4日 | 上午 | 长寿区、铜梁县、永川区、垫江县、丰都县、北部新区 |
下午 | 渝中区、合川区、潼南县 | |
5日 | 上午 | 涪陵区、江津区、荣昌县、城口县、秀山县 |
下午 | 沙坪坝区、綦江县、忠县 | |
6日 | 上午 | 九龙坡区、梁平县、巫山县、奉节县、酉阳县 |
下午 | 渝北区、南川区、开县 | |
7日 | 上午 | 北碚区、万州区、云阳县、双桥区、万盛区 |
下午 | 南岸区、大渡口区、大足县 |
2.地点: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重庆警官职业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与重庆警官职业学院联合招收应用技术本科的考生,面试和体能测试地点在重庆警官职业学院(重庆市高新区石桥铺玉灵洞259号)。
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军检和面试地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324医院(江北区建新东路29号)。
(三)军检标准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对考生的军检,除身高标准按男性不低于168厘米、女性不低于158厘米执行外,其它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四)公安院校体能测试、体检和面试标准
1.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1。
2.体检标准:
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重庆警官职业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与重庆警官职业学院联合招收应用技术本科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身体匀称;
②考生的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含文理科),无色盲、色弱;
③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疤麻、对眼、斜眼、斜肩、斜颈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纹身、少年白头、驼背,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无各种残疾。本人及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④肝功检验事项(不包括公安现役院校)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规定。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面试结论为不合格:
①语言表达能力差,吐字不清,语无伦次,词不达意,或有明显生理性口吃;
②形象气质差,五官不端正,体型不匀称,外在仪表和内在气质明显不具备培养公安民警的基本条件;
③心理素质差,无法沟通,性格孤僻、乖戾;
④逻辑思维能力差,思路不清,逻辑混乱,思维不连贯;
⑤行为反应能力差,反应迟钝,动作不灵活,不协调。
五、考生政审工作
考生的政治审查工作执行2006年印发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该项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文通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公安(分)局负责政审工作,并统一使用公安部政治部规定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附表3)。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需到所在学校和居民委(村)调查,考生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需到所在单位调查,要求出具单页文字材料,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户口资料,区县(自治县)公安(分)局在审查单位意见栏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审查结论,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各区县(自治县)公安(分)局于7月7日前将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考生政审材料送交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警务训练处)。7月22日前将报考西南政法大学与重庆警官职业学院联合招收应用技术本科、重庆警官职业学院专科考生的政审材料送交重庆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凡涉及异地上学的考生政审,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政审上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政审不合格: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二)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司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三)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四)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它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五)有过吸毒史的;
(六)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它犯罪正在服刑的;
(七)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它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八)其它不宜录取的情形。
六、录取
(一)市教育考试院按照各招生院校在渝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计算机远程网络向招生院校投放军检、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合格考生的电子档案,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二)凡填报公安院校志愿而未参加军检、面试、体能测试的考生,作放弃志愿处理。
七、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有关事项
(一)参加军检、面试、体能测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同底片免冠一寸登记照片2张、运动鞋(用于体能测试)。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军检当天上午10时前须空腹参加肝功能检查。
(二)军检、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工作结束后,市公安局政治部(警务训练处)负责将考生的军检、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材料分别按报考学校进行整理,于7月9日前将报考公安部属院校考生的军检、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考生名册和电子文档送市教育考试院进行考生信息处理;将报考西南政法大学与重庆警官职业学院联合招收应用技术本科、重庆警官职业学院专科的考生的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考生名册和电子文档于7月25日前送交市教育考试院进行考生信息处理。
九、工作要求
公安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市公安局招生纪检监察指导组负责对军检、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并在军检、面试和体能测试现场设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在招生工作各个环节中,所有参与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公安院校招生工作,要落实“办人民满意的高考”和“阳光招生”,确保圆满完成公安高等院校招生工作。
附件(略):
1.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2.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能测试、面试表
3.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
二Ο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性别 | 测试项目 | 合格标准 |
男子 | 50米 | 7"1以内(含7"1) |
1000米 | 4'05"以内(含4'05") | |
俯卧撑 |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 |
立定跳远 | 2.2米以上(含2.2米) | |
女子 | 50米 | 8"6以内(含8"6) |
800米 | 4'00"以内(含4'00") | |
仰卧起坐 |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 |
立定跳远 | 1.5米以上(含1.5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