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高等学校(含设区市属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集中派遣时间定于6月16日至7月29日。
按规定,今年,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离校时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相应转至就业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就业类型为“待就业”的省内院校省内生源毕业生,各校将其户口转回其家庭所在地,档案统一转至生源所在地县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
据了解,县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将建立健全离校后待就业毕业生待就业登记制度,建立专门台账和待就业毕业生信息数据库,为待就业毕业生免费保管档案两年,并提供就业培训、就业推荐等公共服务,促进离校后待就业毕业生顺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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