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今年区内外共有1535所院校计划在我区招生近22万人,总录取率预计达到75%。
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我区的招生录取工作,李康副主席提出3点要求:一是要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利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要严格公示制度,规范特殊类型招生;要严格计划管理,防范和打击招生诈骗活动,加强高校招生的监管,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无计划、超计划和体制外招生。二是要严明工作纪律,坚持从严治招。录取工作人员要强化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六不准”工作纪律和“六条禁令”,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要进一步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三是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服务考生的水平。要认真组织好高校招生现场咨询会和网上咨询活动;要认真对待录取期间的来信来访工作;要加强对残疾学生、困难考生群体的关心和服务;要为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做好服务,结合录取工作不同阶段的特点,把握好宣传的时机、重点和方式,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
目前,考生志愿填报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我区录取工作将于7月4日正式展开,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录取批次
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
7月4日-7月9日
其中体育、艺术类征集志愿(艺术类只征集使用广西艺术统考成绩的专业)时间:7月8日12:00开始
本科独立学院提前批(含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
7月9日-7月12日
其中征集志愿时间:7月11日17:00开始
自主选拔录取批
7月12日11:00-7月13日11:00
本科第一批A类
7月12日-7月16日
其中征集志愿时间:7月15日17:00开始
本科第一批B类(含预科和学校申请安排在B类的专业)
7月16日-7月18日
其中征集志愿时间:7月17日17:00开始
本科第二批
7月19日-7月25日
其中征集志愿时间:7月23日16:00开始
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区内免费民族预科)
7月25日-7月26日
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含区内普通民族预科班和区外本科第二批预科)
7月27日
本科第三批(独立学院)
7月28日-7月31日
其中征集志愿时间:7月30日16:00开始
本科第三批(独立学院)预科
8月1日
考生填报高职高专志愿
7月29日-8月3日
高职高专提前批
8月7日-8月12日
其中征集志愿时间:8月10日16:00开始
高职高专普通批
8月12日-8月18日
其中征集志愿时间:8月15日16:00开始
高职高专预科批
8月18日-8月19日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更,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根据规定,今年我区仍实行计算机远程异地网上录取,不组织集中式现场录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录取现场不为高校提供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环境,不接待高校招生工作人员。
在录取工作中,同科类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出位次: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按上述规则排在前面的考生为高位次考生,排在后面的考生为低位次考生。
投档时,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特点为“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即以同批次、同院校志愿的考生为1个投档序列,体现志愿优先的原则;同一批次中,第一志愿录退完毕后才投放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特点为“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即就同一科类整体而言,高位次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就考生个体而言,则依志愿顺序投档。
录取时,招生学校负责确定是否录取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确定其被录取的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招生学校必须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本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视计划完成情况决定各批次是否进行征集志愿。如需征集志愿,其时间安排、征集计划数量等详细情况届时将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此外,考生须特别注意,根据我区的录取规则,对本人填有志愿或经招生学校征得同意后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
此外,考生须特别注意,根据我区的录取规则,对本人填有志愿或经招生学校征得同意后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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