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时间与地点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25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1年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理科类不低于320分、文科类不低于319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凡报考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成绩须符合规定的分数要求。
凡处于“录取”或“预录取”状态的考生不再填报本批次的征求平行志愿。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前期未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2.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3.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信息后,须在7月25日8:30—15:00之间到高考报名地招办指定的地点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4.经拟填报院校测试并入选的高水平运动员,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5.经拟填报院校测试(或认定)并入选的艺术特长生,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6.其它相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1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