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 昨日,省人社厅发布了2010年度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结果的通报,确定我省92家学校年检合格,注销7家学校办学资格。同时对7家学校进行公告,要求其30日内按规定进行年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办学资格,依法进行注销。
省人社厅于3月7日至5月31日对2010年前批复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了2010年度年检工作。经过审核后,有92家学校2010年度年检合格;注销甘肃阳光职业培训学校、甘肃宏达美术职业培训学校、甘肃煤炭职业培训学校、甘肃电力职业培训学校、甘肃英博英语职业培训学校、甘肃创新职业培训学校及甘肃华育IT职业培训学校7家学校办学资格。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个别培训学校在税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外额外收取费用,给学生在外省办理《特种机械操作证》并给学生承诺安排工作,因无法兑现,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个别学校不按规定预留发展基金,使学校的发展受到影响等。
对到年检截止日期前仍未报送年检材料的甘肃成教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甘肃亚盛集团职业培训学校、甘肃方舟高级商务职业培训学校、甘肃华夏技能职业培训学校、甘肃聚英职业培训学校、甘肃现代之星挖掘机职业培训学校及甘肃珂立太阳能职业培训学校7家学校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仍未按规定年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办学资格,依法进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