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全省高校债务化解工作会议在济南举行。会议对我省高校债务化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通过两年的努力,把我省高校债务降至合理水平,推动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省委常委、副省长孙伟代表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讲话,副省长黄胜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积极做好高校债务化解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高校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高校债务化解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高校债务化解工作。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高校债务化解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是坚持分级管理。各高校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统筹学校各类资源偿还债务;各市政府要按照高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高校的债务化解工作。二是坚持激励引导,通过加大省市财政投入、统筹学校各类资源等措施,多渠道筹集债务化解资金。三是坚持严格管理,规范高校贷款行为,建立高校财务风险控制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要加大财政对高校债务化解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高校生均定额拨款水平;建立省属高校债务化解奖励机制,充分调动高校化解债务的积极性;加大财政对债务负担较重高校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市积极化解高校债务,形成推进高校债务化解工作的合力。
会议强调,各高校要克服“等、靠、要”思想,统筹学校资源,集中财力主动化解债务。要明确高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科学拟定还债计划,深挖内部债务化解潜力,严格资金管理。要从严控制高校新建项目和新增贷款,强化审批制度,构建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化旧债、增新债”和“化银行贷款、增其他债务”问题的产生。
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对高校债务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高校债务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各高校要找准办学定位,明确发展目标,优化资源,苦练内功,形成优势,建立高校良性运行机制。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把高校债务化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济南市市长张建国出席会议。会上,省有关部门和部分高校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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