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本市春季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4月25日—4月27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再补报。
春季高考的录取顺序是:艺术类录取学校、普通类本科录取学校、普通类高职提前录取学校和普通类高职录取学校。录取工作将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为帮助考生填报志愿,市高招办提示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1、凡春季高考成绩(含政策照顾加分)达到艺术类或普通类控制分数范围的考生均可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2012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春季招生计划》及招生院校制定的招生章程。
2、艺术类录取学校设有2个顺序学校志愿,每个顺序学校志愿栏中各有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3、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2所艺术类学校志愿。符合普通类分数要求的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学校志愿。
填报艺术类学校志愿的考生,须参加美术类联考或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4、普通类本科录取学校设有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栏中设有1个专业志愿。
普通高职提前录取学校设有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栏中设有2个专业志愿。
普通类高职录取学校设有2个顺序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栏中设有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其中,第2平行志愿设有3所学校志愿。
5、普通类考生可以填报1所普通类本科学校志愿、1所普通类提前录取学校志愿和4所普通类高职学校志愿。对于“服从调剂”专业志愿,考生须结合自身情况认真选择,填写是或否,如空白视为不服从。
6、报考外语类学校(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听说测试且成绩合格。否则,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无效。
7、天津大学本科职教师资班只招收天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优秀的应届毕业生。
8、凡报考有专业考试要求的招生学校(专业)志愿的考生,须按照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时间参加测试,否则影响所填报志愿的录取。
9、志愿表须由考生本人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填写。考生须进行志愿确认,并对所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要认真阅读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学校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等信息,结合自己的文化考试成绩稳妥填报。
10、按照规定,招生学校如在考生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余缺计划的,经招生学校同意,市高招办将学校的余缺计划向社会公布,向符合一定分数范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询志愿。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征询志愿顺序和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1、已被春季高考录取且符合本市秋季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秋季高考的考生,可以参加秋季高考本科三批以上批次的录取。
为确保本市春季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市高招办要求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招生章程,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另悉: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招生学校将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咨询宣传活动,帮助考生了解招生学校的情况。具体的形式有: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各招生学校咨询电话和网址详见附表)。届时,各招生学校的负责同志将通过电话和网络同考生进行交流,介绍学校的办学情况和办学特色,解答考生关心的问题。招生学校还将举办开放日活动,考生可以到招生学校现场了解学校的办学设施和教学环境,为考生全面了解招生信息,填报院校(专业)志愿提供参考。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