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徐珊珊
今年广东省高考考生人数再创历史新高,达69.2万人,比2011年增加3.8万多人,增长5.8%。根据广东省招办日前发布的《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今年高考录取将从7月6日开始,至8月21日结束。
据了解,今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除艺术类、体育类院校在录取批次安排上作出适当调整外,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基本维持不变,仍按去年的实施办法进行。
艺术体育类专业不在提前批
据悉,2012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除艺术类、体育类院校在录取批次安排上作适当调整外,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基本维持不变,仍按去年的实施办法进行。往年,各高校的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是“拎出来”放在提前批次录取。一个考生可以在提前批次报考某高校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而不会影响后面录取批次中再次填报该校的普通类专业。但今年,各高校的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不再在提前批次录取,而是“下放”到各个批次。
换言之,学校在哪个批次录取,其艺术/体育类就在哪个批次录取。以第一批本科院校为例,志愿表上就分成三大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普通类。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及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的志愿表也是同样设置。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普通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体育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普通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今年艺术类考生的文化科录取分数线,将统一按照文科类划定。另外,体育、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也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
本科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
今年广东省在文科类、理科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含A类、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专科院校(含文科、理科)及第三批专科院校(含A类、B类)暂不实行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每个院校志愿组设A、B、C顺序排列的三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时,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组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
省招办介绍,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A、B、C等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据了解,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正式投档前进行,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省招办提醒,平行志愿投档各组志愿及征集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下一组志愿或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高校退档必须注明退档理由
省招办介绍,高校必须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保证考生档案的正常周转。超时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省招办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拟录”状态,从低分到高分顺序收回超比例投档考生档案。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高校退档,必须注明退档理由,省招办对高校退档情况进行监督备案。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退档或退档理由不充足的,将退回高校复议。若高校坚持退档,责任由高校负责。”省招办强调,考生对退档提出质疑的,高校必须作出解答,并负责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此外,对肢体残疾、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填报志愿合理并达到录取最低分数的考生,高校应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录取。
高校分六批次录取不得跨批
省招办透露,今年高校分六批次进行录取,包括提前批、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类、第二批本科B类、第三批专科A类、第三批专科B类。今年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的录取与普通类院校(专业)录取同批次进行。高校须在当批次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任务,不得跨批次录取。
录取六个批次
1.提前批:需军检、面试、政审的重点本科院校和一般本科院校的军事、公安、国防生、司法类普通专业及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飞行技术类文科、理科专业,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华南农业大学的农林畜医专业。提前批专科层次的院校或专业(含需军检的公安院校、需面试的特殊专业)在第二批本科A类、B类录取结束、第三批专科A类录取开始前进行。
2.第一批本科:“211工程”院校和其他国家重点本科院校,以及经广东省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
3.第二批本科A类:一般本科院校。
4.第二批本科B类: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
5.第三批专科A类:中央部属、省属本科高校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本科高校面向全省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属专科院校(含外省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所辖市属高职院校的师范类专科专业,及面向全省招生的市属高职院校(经学校申请,省招生办公室同意)。
6.第三批专科B类:独立学院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专科高校(含市属本科院校面向本市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外高职院校、民办专科院校。
严禁高校委托中介机构招生
《规定》指出,招生工作中,严禁任何高校招收“计划外学生”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增加计划”、“赞助”、“定向”等名义“点招”及向考生乱收费。
省招办指出,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由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将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规定》明确,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乱收费,杜绝违反计划使用原则的现象发生。各高校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更改。录取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减已公布的招生计划,高校须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生源总量不足时,由省招办安排征集志愿或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招生计划总量如确需调整,高校应提前报省教育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广东高考录取时间表
提前批本科录取高等学校、第一批艺术类院校
7月6日~7月10日。其中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7月6日~7月8日,提前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7月8日~7月10日。
第一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
7月10日~7月18日。
第二批A类录取本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
7月19日~7月27日。
第二批B类录取本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
7月28日~8月3日。
3+证书类院校
8月3日~8月7日。
提前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
8月4日~8月7日。
第三批A类录取专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
8月8日~8月14日。
第三批B类录取专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
8月15日~8月21日。
(注:以上各批次进、离场时间如有变动,由省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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