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15日讯 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
我省普通高考模式依然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体育类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考生填报体育类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为七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体育专业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点设在南京体育学院、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和江苏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体育专业考试设面试科目、身体素质必考科目和专项选考科目。其中面试科目为检测考生身高、视力以及身体形态等。身体素质必考科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800米跑和掷实心球,共四项,每项分值均为25分。专项选考科目设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羽毛球等九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自主确定选考一项。该科目分值为50分。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达到90分者为合格,方可填报体育专业志愿。
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对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符合填报志愿要求的考生,按其文化分综合考虑并确定文化和专业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2015年起,将不分男、女生比例投档录取。
体育类专业分三个批次录取: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体育类专业各录取批次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每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记者小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