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招委会发出《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我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安排在2014年12月1-10日。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2月1-7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6-10日;广州市考生预报名和确认报名的时间,由广州市招生办公室在上述时间内自行确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身体健康。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考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考试。
详情请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4〕22号),网址:http://www.eeagd.edu.cn。
高考报名:须用二代身份证
我省普通高考采取互联网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各报名点将先用考生二代身份证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后,向考生派发考生号及初始密码。考生拿到自己的考生号及初始密码后需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ks)进行预报名,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考生报名时必须通过网络认真阅读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电子摄像等。特别强调,考生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必须认真、仔细核对录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考生录取、学籍电子注册和办理毕业证都以这些基本信息为准。
通知指出,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考生,原预报名数据无效。考生报名确认时应携带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及高级中等教育学力证明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应届生可在所在中学办理报考手续,往届生应到市、县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属三侨生、民族生、台湾省籍考生的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随迁子女:可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对口自主招生考试)。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5.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
艺术类考生:建议尽量参加省艺术术科统考
据了解,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下同)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院校校考、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三种形式。艺术类考生文化科考试科目与文理科考试科目相同,即艺术类考生考试科目为:在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艺术术科。
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并向拟报考的高校咨询后,才确认艺术术科考试类型。为便于高校录取和增加报考志愿及被录取机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即报名时在填报院校校考的同时,一般还应选择美术术科统考或音乐术科统考。参加省统考的必须填报统考信息选项;参加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的,则应同时填报统考和校考信息选项;只参加院校校考的,则可只填报校考信息选项。报名时没有选择相应的信息选项而参加了院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将无法被有关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
2015年普通高考美术术科统考将于2015年1月11日进行,音乐术科统考笔试将于2015年1月11日下午进行,音乐术科统考面试将于2015年1月19日-29日进行。
高考加分:将进一步调整和规范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2015年起国家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近期,教育部将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文件,我省将根据教育部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出台我省高考加分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另文通知。
我省高考加分实施方案公布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将有关材料上报所在中学,由各市汇总后上报省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为确保普通高考公平公正,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加分资格的审核工作,从严查处伪造、使用假证明材料骗取政策性加分资格的行为。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坚决实行“三取消”,即取消加分生资格;已报名高考的,取消报考资格;已被高校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报名有疑问的,可到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咨询了解,需要了解相关招生考试政策的,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有关文件(网址:http://www.eeagd.edu.cn)。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