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填写规范
1.姓名:由身份证读取采集,冷僻字在生成考生号后由各级招办根据省考试院下发信息进行确认。
2. 户籍所在市(县):按照户口簿填写,只填写到XX市或XX县,在网上填报时通过下拉列表选择。网上填报时选择“其他”的,须填写户籍所在省。
3. 手机号码非常重要,请慎重填写,确保能接收短信及随时联系到本人。如果自己没有手机,请填写父母的手机号码,切勿填写其他无关人员号码,省考试院可能会有重要信息通过短信发送。错填号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 高中三年学籍地:学籍地指考生学籍管理部门所在市、县,可能与考生就读中学所在地理位置不一致。考生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学籍所在地,填写到XX市或XX县。在填报时通过下拉列表选择。若考生在高中阶段因转学等原因学籍地发生变化,则根据情况进行填写:
(1)学籍地发生变化,但连续三年学籍地均隶属集中连片困难县,或均不隶属于集中连片困难县,则填写最终学籍所在地。
(2)学籍地发生变化,三年中任何一年学籍地不隶属集中连片困难县,则在网上填报时选择“其他”。
集中连片困难县(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见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基本信息代码表(附件8)。
5.参加音乐类专业课省统考的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应试主、副项(声乐或器乐),并分别填写主、副项应试曲目信息、声乐曲目调号和器乐乐器名称。
主、副项,乐器名称和曲目信息填报后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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