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提交

甘肃: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招生工作的通知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5-02-19  文章来源: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作者:未知

  甘招委发[2015]4号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西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省外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4]19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凡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2014]33号)文件执行。考生须按规定到其户口所在县(区)招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进行照片等信息采集工作,并领取《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

  (一)报名时间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4]190号)的要求执行。

  冬季项目报名时间:2015年1月1日至1月15日;

  其他项目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至3月15日;

  错过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的考生,3月17日至30日可由招生院校在系统中进行补报。

  (二)报名程序

  1.考生依据院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及志愿填报;

  2.考生3月17日可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查询院校报名及志愿填报审核情况,如不符合所报院校要求审核未通过,可联系其他院校进行补报名。

  (三)体育专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各招生院校对考生体育专项报名资格审查负全责。招生院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加强考生资格审核,严防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二、考试工作

  (一)考试办法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1.文化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印制试卷;省招办负责试卷接收和考试的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试卷的评阅工作。

  2.体育专项考试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文化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2.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和地点

  冬季项目考试时间为1月15日至3月31日,其他项目考试时间为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自行安排。

  考试地点在报考院校所在地,具体地点以报考院校考试通知为准。

  (三)考试组织与管理

  体育专项和文化考试须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4]190号)和《2015年甘肃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实施办法》(详见附件)的要求执行。

  西北师范大学和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重点防范和严肃查处替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各种违纪舞弊行为。对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教育部有关文件严肃查处,确保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招生院校及专业

  甘肃省招收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院校及专业:西北师范大学招收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天水师范学院招收运动训练专业。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综合评价、分项目择优录取。

  2.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3.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新生(含免试),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人数须不低于该专业当年录取新生人数的15%;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含免试),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人数须不低于该专业当年录取新生人数的10%。

  (二)录取程序

  1.招生院校招收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的相关工作必须在5月31日前全部完成。

  2.招生院校必须于6月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的相关数据上传至体育单招考试系统。省招办于6月10日-6月20日完成体育单招考生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办理录取手续后,招生院校必须将《2015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新生名册》、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等有关材料按时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核查备案。

  4.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这类考生不得再填报普通高考志愿参加录取,如因考生填报志愿,造成重复录取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招生院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公示考生资格及审核人员名单、体育专项考试项目和成绩及裁判员名单、录取程序和录取结果。有关信息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招生院校及我办网站公示,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www.gszs.cn(公共网)或http://www.gszs.edu.cn(教育网)。

  六、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要根据教育部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并列入国家核定的本校当年总招生计划。有关院校必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提交相应类别的计划,录取期间我省将严格按招生计划数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七、联系方式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兰州市庆阳路195号中山大厦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单招科,联系人:何长福,邮编730030。

  附件: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实施办法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5年2月10日

  附件

  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实施办法

  为确保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依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甘肃省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甘肃省招办负责管理与监督,并委托西北师范大学负责文化考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二、考试工作

  (一)考试科目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总分600分。试卷为网上阅卷卷种,考生须按网上阅卷要求进行答卷。

  (二)考试时间

时间 上午 下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25日 语文 数学
4月26日 政治 英语

  (三)考试报名

  1.考生于4月15日—24日登陆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招生系统下载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2.文化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4月23日。报名时考生须持身份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普通高考报名时县级招办提供)和文化考试准考证,以便进行资格审核。凡“三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均不得参加文化考试。

  (四)考务管理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考务管理工作须严格按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

  1.每个考场标准容量为30人。每考场须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并配备足够数量的金属探测仪、身份验证仪和无线信号屏蔽仪。

  2.考场座位必须单人、单桌、单列,每列间距在80厘米以上,同时确保考生在视频监控范围内。

  3.考点须设置试卷、答题卡验收室,并配备浆糊、刷子等用品。

  4.试卷的接收和运送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试卷接送过程中,现场不得少于二人,试卷接送车辆上不得搭载无关人员和试卷以外的其他物品。

  5.试卷和答题卡接收和分发时,须当面清点试卷袋和答题卡袋数量,检查密封情况并核实科目。

  6.试卷在保管、运送、考试期间,如发现失、泄密或突发事件等情况,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按《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08]15号)文件执行。

  7.每科考前25分钟,考生凭身份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和文化考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8.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9.考点统一为考生配发文具,考生不再携带文具参加考试。

  第一科考试前,由考点负责将文具放至每个考场考生桌面的右上角。若考生答卷时文具出现异常,启用备用文具。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使用规定之外的文具,不得将文具带出考场。

  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认真检查文具是否齐全,考试期间文具不得收回。

  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文具由考生带走。

  10.考生考试过程中所用草稿纸由考点提供,考试结束后考点统一收回。

  11.考试过程中标准化考点设备使用规范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中相关要求执行。文化考试录像资料须保存一年,未经批 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调阅、外传和销毁。

  三、违规行为处理

  (一)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于违纪违规者,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点须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防冒名顶替现象发生。对于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成绩查询

  考生于5月18日后,登陆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招生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标签:甘肃高考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教育新闻Education News
高考资讯Entrance Information
高校招生College Admiss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