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讯 10月27日,记者从沈阳市招考办获悉,沈阳市2016年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今年高考报名继续采用网上填写基本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的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至16日,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的时间为11月12日至20日。
从省外迁入辽宁省且学籍或户籍在沈阳市,申请高考报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辽宁省高级中学学籍为三年,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至报名开始之日有辽宁省户籍、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满一年,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
来辽宁省务工的外省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且学籍在沈阳市,申请高考报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为方便考生报名,沈阳市招考办发布温馨提示,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及时登录辽宁省高考报名网站选择报名入口进行注册,因我省高考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逾期后,报名网站链接将无法打开。考生不按时进行网上填报基本信息,不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不按时进行网上缴费均视为放弃高考报名。
为维护考试信誉,防范替考和高考“移民”,今年将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有关刑事责任条款和有关规定,对在高考报名过程中的六类违规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曲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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