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祺)“学校的招生章程上只注明了收费项目,却没有注明具体数目,让人有些看不懂。”昨日,考生小钊向记者表示,有些高校的招生简章,让人“看不懂”。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应包括:高等学校名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办学类型、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
但是,在哈尔滨某大学的招生章程上,虽然标明了学费收费标准,随后,又注明学生入校需收取住宿费、书籍费等,却没有详细的收费标准,只是用“学校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带过。
在重庆某大学旅游系单独印发的招生简章上,详细介绍了该大学和系科的专业特色,但是,翻遍该资料,都没有找到收费标准。另外,除了其中一个本科专业注明以该大学办学点的名义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外,其它专业均未提到发证单位。
对于这些招生简章可能给考生填报志愿造成的误导,市招办表示,学生在填报志愿时,最好详细阅读招生简章,对于一些模糊的字眼,最好直接打电话找学校招办了解,以免影响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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