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名条件
考生须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6年9月1日后出生)。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成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80年9月1日后出生),婚否不限。报考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以上称号。
二、 报名办法
考生到户口所在县(区)招考办报名,领取和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并在“兼报种类”栏内注明体育。
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学校单独招生,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并组织考试。
三、 体育专业考试
(一)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
1、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高招办组织,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省高招委监察组参加,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体育学院承办。
2、全省体育专业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小南
副组长:肖 辉
成 员: 赵家荣、 黄以华、曹连平、曹正龙、乔金霞、许智毅、赵秀英、肖德征、余芳霖、唐南、沈丽华、郭令峰、邱东升、聂松青、程其练、刘 俊、龚水平、余万予、程宇昌、刘建平、王次农
(二)体育专业考试时间
设区市 |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考试时间 |
赣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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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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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九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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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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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景德镇、鹰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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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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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萍乡、新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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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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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上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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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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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
(1)100米跑 (2)800米跑 (3)立定三级跳远
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每个考生考试一次,立定三级跳远考试三次取最佳成绩。
2、专项技术
(1)篮球往返运球投篮 (2)足球20米运球绕杆射门
考生均可参测二次取最佳成绩。
(四)计分办法
身体素质成绩占百分之七十,专项技术成绩占百分之三十。
(五)考试要求
1、考生在报到时领取准考证(由省高招办统一印制)。
2、各设区市招考办须指派专人带队,负责考生的管理。
3、各考试项目均由考生临场抽签决定考试顺序,测试成绩均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按指模印确认,未经确认的考试成绩无效。
4、“三校生高职类”体育专业考试素质项目,考生可从100米、8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中任选一项;专项技术考试执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中专项技术测验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素质项目成绩和专项技术成绩总分按百分制换算。
5.“三校生高职类”体育专业考试于4月22日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体育学院报名,4月23日考试。
四、 划定体育专业合格线
体育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结束后,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三倍,划定专业合格线。本科专业合格线不低于70分,专科专业、“三校生高职类”体育专业合格线不低于60分。
五、 文化考试
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可以报考理工类、文史类或三校生高职类考试。
六、 录 取
本科:在专业合格考生中(均不分文史、理工类,下同)按计划数的1:1.5的比例划定文化控制分数线。
外省院校投挡办法:在专业合格考生中按志愿、按计划数1:1.5的比例划定文化投档线(不低于文化控制分数线),依据体育专业成绩按计划数1:1.2的比例从高到低向招生学校提供档案。
本省院校投档办法:在专业合格考生中按志愿、按计划数1:1.5的比例划定文化投档线(不低于文化控制分数线),依据体育专业成绩按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向招生学校提供档案。
专科(高职):在专业合格考生中按理工类或文史类专科(高职)批次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文化控制分数线。
投档办法:在专业合格考生中按志愿、按计划数1:1.5的比例划定文化投档线(不低于文化控制分数线),依据体育专业成绩按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向招生学校提供档案。
“三校生高职类”体育专业录取,在专业合格考生中依据考生综合分(文化+专业)按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