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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艺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01-13  文章来源: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作者:未知

  解放军艺术学院创建于1960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唯一的一所多学科、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担负着为全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军队文学艺术人才和文化管理人才,开展军事文艺创作和研究等任务。设有文学、戏剧、音乐、舞蹈、文化管理、美术6个系19个专业,形成了研究生 、本科、中专教育三位一体,培训、轮训和函授教育互为补充的教育体系。学院座落在大学林立、文化艺术氛围浓厚、高科技人才密集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现任院长张继钢少将、政治委员李永龙大校。

  学院坚持为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和提升文化软实力服务,把部队需要作为建设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方向,把我军辉煌的历史和部队火热的生活作为教学、创作的源头活水,把是否受广大官兵喜爱和欢迎作为检验人才质量和作品水平的标准。学院每年组织师生上边防、下海岛,深入基层部队写兵、演兵、唱兵、画兵,辅导文艺骨干,编排文艺节目,在为兵服务中汲取宝贵营养,促进教学、创作和科研,不断为部队输送合格文艺人才和优秀作品。

  多年来,学院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创作相结合,培养了近万名军队文艺人才,其中不少人已成为军队、地方知名艺术家和领导干部。师生中有800多人次、千余部(件)各类文学艺术(影视)作品分别荣获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和全国优秀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奖;戛纳、柏林国际电影节大奖,电影金鸡奖、百花奖;电视金鹰奖、飞天奖;文华大奖、曹禺戏剧奖、梅花奖、金狮奖;全国歌曲、曲艺金奖;全国、全军美展金、银、铜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和解放军文艺奖等各类奖项。学院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积累了一批优秀教材和教学剧目,出版了几十部文艺论著和美术作品集,发表了千余篇学术论文,丰富和发展了军队艺术教育理论,戏剧系、音乐系、舞蹈系分获全军教学成果一等奖。学院被誉为“军队作家、艺术家的摇篮”。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对外交流与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先后有美国、墨西哥、德国、瑞士、俄罗斯、澳大利亚、南非、日本、越南、老挝、坦桑尼亚、巴勒斯坦、奥地利等世界五大洲20多个国家的艺术家、教育家代表团(组)来院观摩、讲学。学院师生也应邀赴美国、德国、法国、俄罗斯、瑞典、奥地利、荷兰、比利时、西班牙、罗马尼亚、日本、朝鲜、埃及、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蒙古等几十个国家访问演出、举办展览、参加学术研讨,许多作品被国外翻译出版、收藏。2000年,受国务院文化部委派,舞蹈系单独组成“中国红星舞蹈团”出访欧洲,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推向了世界艺术舞台。2002年春节,音乐系中国器乐师生与济南军区前卫歌舞团组成“中国红星民族乐团”,在奥地利维也纳金色大厅,成功举办了新春音乐会。2003年,作为“中法文化年”项目之一,解放军艺术学院“红星舞蹈团”受中国文联委派,在法国巡回演出三个月,取得圆满成功。2005年10月,“红星舞蹈团”赴德国、荷兰、比利时演出,又一次引起了轰动。2005年、2006年8月,以音乐系教员为主的“红星艺术交流访问团”2次赴欧洲六国进行了演出交流访问,受到热烈欢迎。2008年8月,受对外友协委派,由音乐系组成的“中国音乐家代表团”赴德国访问演出,为促进中德文化交流做出了重要贡献。通过对外交流活动的开展,拓宽了师生的视野,促进了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宣传和展示了我军文明之师形象。

  近年来,学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跟时代步伐,把建设全军一流、国内有重大影响、国际上有较高知名度的名牌院校作为更高目标,充分发挥军队文化建设的主力军作用,大力弘扬先进文化,积极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而努力建院育人。

招生专业/学制/学历

系别

专  业

学制
(年)

学历

文学系

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

4

本科

戏剧系

戏剧影视表演

4

本科

音乐系

音乐表演

声乐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

4

本科

器乐

西洋器乐:小提琴、大提琴
钢琴、手风琴、小号

中国器乐:二胡、琵琶、笙
唢呐、古筝、扬琴、阮

舞蹈系

舞蹈表演

4

本科

舞蹈表演

5

中专

美术系

绘画(舞台美术设计)

4

本科


咨询电话:

文学系:010-66869600

戏剧系:010-66869620

音乐系:010-66869640

舞蹈系:010-66869660

美术系:010-66869710

招生办: 010-62176610(66869061)

招生对象/基本条件/报名

招生对象

1、本科

  地方考生为20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不招收艺术学校毕业生。士兵考生为 2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服现役满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截止当年6月30日)、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

2、中专

11-13周岁(1996至1998年出生)的小学生。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志愿献身国防。

2、热爱军队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艺术特长。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报 名

1、考生于2009年2月16日至17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2月18日开始专业考试。报名时交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6张,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美术类考生需另交材料费60元)。

2、报名时,本科地方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应届证明、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士兵考生持士兵证、高中以上毕业证和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介绍信(注明考生出生年月、入伍时间);中专考生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介绍信(注明考生出生年月、就读年级)。
文化考试/录取/待遇
文化考试

本科地方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院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本科士兵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院发给的文化考试通知单,到各大单位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中专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院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小学五、六年级语文、数学。

注:本科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

录 取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军艺招生办公室于7月中旬发出录取通知书。

待 遇

1、凡被正式录取的本科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复查合格的地方考生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士兵考生复查复试合格后,即办理注册。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无军籍学员在学院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士兵学员办理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2、凡被正式录取的中专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合格者即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学习、生活、医疗等费用由军队负担;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在学院提干、定职定衔,定向分配到军队文工团工作。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所在省市要求携带本地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考证》参加院校专业考试的,报名时务必出示原件,因没有办理艺术类考生《准考证》或《报考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教育部规定,凡省级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且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高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未取得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被高校录取。请考生注意所在省市高招办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被正式录取的地方本科学员,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在校期间无军籍,享受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办理入伍提干手续,注销户口,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四)被正式录取的地方本科学员,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在校期间无军籍,享受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办理入伍提干手续,注销户口,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五)考生报名时所持相关证件一律出示原件、交复印件,所交照片、作品、报名考试费等概不退还。

(六)考生应试期间食、宿、差旅费等费用自理。

(七)教育部规定从2006年起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化总分。

(八)考生所填写的“出生年月”和“应(往)届”信息资料虚假者,一律取消专业测试和录取资格。

(九)我院是全国唯一的军队艺术院校,没有分校,专业考试在我院(北京)组织,在外地不设考点,不通过任何中介机构招生,未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录取。

(十)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邮编:100081)。北京站乘地铁至西直门转634、26、运通205路公共汽车、北京西站乘320路公共汽车到魏公村站下车即到。
【考 试 时 间】


专  业

层次

报名时间
地点

专业考试
时间

体检
时间

文化考试
时 间

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2009216日至17日 北京,解放军艺术学院

218
23

225

6月份,地方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部队士兵考生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

戏剧影视
表演

218
26

3
1

音乐表演(声乐和器乐)

218
27

3
1

舞蹈表演

218
23

225

绘 画
(舞台美术设计)

218
20

225

舞蹈表演

中专

218
25

3
1

227
上午考语文
下午考数学

备 注

专业考试具体时间以考试现场通知为准。


备 注  专业考试具体时间以考试现场通知为准。 

【邮 购 地 址】
招生专业考试具体内容以我院招生简章为准,2009招生简章可以邮购或到学院传达室购买,每本10元。

邮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办收

邮政编码:100081

招生办: 010-62176610(66869061)

【温 馨 提 示】

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防止考生及家长上当受骗,解放军艺术学院郑重敬告,谨防不法分子以下列种种形式行骗:

一、混淆“无军籍学员”概念骗取钱财。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四所军队院校招收无军籍学员的通知》([2005]政联字第6号)要求,自2005年开始,我院面向全国招收军校无军籍学员。我院的无军籍学员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达,需经过本校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在提前批次通过省高招办网上录取。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复查合格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统一着军装,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在学院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而不法分子则把“无军籍学员”称为军校地方生,并向家长承诺,只要向其交XX万元,即使专业条件不够、文化成绩不够也可以想办法搞到指标上军艺,并说,毕业后成绩突出的还可以参军到部队。这些均是不法分子行骗的谎言,切切不可上当。

二、以合作办学的名义行骗。近年来,我们收到一些家长的举报,不法分子以军艺与XX单位合作办学或与军艺联合培养影视演员的名义组织招生,称毕业后可以到合作单位就业,或参加影视剧的拍摄,从中收取高额费用。

我院是全军唯一的综合艺术院校,从未与任何单位和培训机构联合办学,校址在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8号,全国各地没有任何一家分校。

三、私自开设专业考试考点骗钱。一些不法分子在每年专业考试期间,以受军艺委托的名义在外省一些相对偏僻的地市组织专业考试。

我院的专业考试在本院组织,学院外任何地方均不设考点。

四、以招生中的“二传手”身份骗钱。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认识军艺XXX领导或XXX名人的旗号,以可以组织(带领)考生来军艺参加专业考试,可以联系评委为诱饵,从中收取高额费用。

我院面向社会招生,符合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不需要任何人牵线搭桥,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专业考试一般分三次,每次考试只收取100元报考费,无任何其他收费项目。专业考试的评委均是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考官中还增加了非本校教师的外聘考官。不法分子所说的不可能做到,目的只是为了骗取家长的信任和费用。

五、私自发放录取通知书骗线。近年来,有个别不法分子专门找一些高考落榜的艺术类考生,通过考生的熟人或亲戚,以X万元为交换条件,向考生发放私自制作的录取通知书或预录通知书。

我院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存在所谓的“扩招”、“代培”计划。所录考生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办公室直接寄给考生本人,不经过任何中介机构。

六、利用网上报名骗取报名费。近日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在网上组织报名,并要求从网上支付报名费。

我院要求考生必须到学院报名,报名时发放准考证,收取报名费及专业初试费100元。从未要求从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报名费,请考生留意。

 

                         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OO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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