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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西北政法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四年本科)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01-14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admin

一、学校概况

  西北政法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经济、管理、文学、哲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有着70年的建校历史,具有光荣革命传统,富有丰厚文化底蕴。

  学校设有14个学院,3个专业研究所,22个学科研究中心;现有23个本科专业、2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及重点学科研究基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同时具有留学生招收权。目前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12000余人,硕士研究生约3000人。

  学校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占地1347亩;设有法律实务、物证技术、新闻传媒等6个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各类馆藏图书170万册,中外文期刊2300余种,建有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

  学校汇聚了一支博学敬业的优秀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83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25人。

  学校坚持走开放式办学道路,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40多所著名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

  经过长期的办学实践,学校形成了“弘扬老延大优良传统,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服务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鲜明特色,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专业简介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艺术摄影、音响设计、导演、撰稿、编剧、制作、社教及文艺类节目主持人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文学、美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制作、主持等方面基本训练,掌握创作、管理广播、电视节目、栏目、频道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传播学、电视艺术概论、戏剧艺术概论、中国戏曲、影视作品分析、视听语言、电视节目制作、色彩学、摄影技术、照明技术、电视节目策划、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设在我校新闻传播学院。学院设有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院现有教师40名,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人。教师中有多人担任国家级学会的理事及省级学会的正副会长、常务理事。近年来学院重点建设了现代传播实验中心,下设新闻摄影、广播采编、电视拍摄、电视制作实验室及200平米的电视演播室,总值1000余万元,是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在日常教学中,课堂教学与实验实践并重,强调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实践技能的提高。为适应教学和实践的需要,在多家广播电视媒体开辟了教学实践基地,与陕西电视台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学院以“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提升”为人才培养目标,全面实行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人才培养方针,取得了明显成效。新闻传播学院“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受到教育部教学评估专家“亮点很多,令人振奋”的好评,并荣获陕西省教学研究成果特等奖。

三、招生地区及科类

  2009年在陕西、山西、山东、河南、四川五省共招生54名,文理兼招。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年龄不超过25周岁;

4、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持以下材料来我校办理报名手续,不受理函报。

1、本人身份证和《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发给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材料不全者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所交的材料(包括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3月12日-3月13日

报名地点: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五、专业课考试

  凡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考试(考生所在省有本专业统考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无统考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以笔试、面试形式进行,不分初、复试。

  专业课考试合格者,我校招生办将于4月初向考生寄发《西北政法大学2009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09年3月14日-3月15日

  考试地点: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二)专业课考试内容

  1、笔试:

  (1)影视作品评析

  (2)基础知识考试(含文学、文化、文艺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2、面试:

  (1)综合素质考查

  (2)编故事

    六、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七、录取原则

  陕西考生:对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陕西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陕西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专业课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录取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一志愿的考生。

  外省考生:对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外省考生, 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为合格的基础上,将专业课与文化课成绩折算为百分比后各占50%,形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发现有体检不合格者、考试作弊、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八、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29-85385248、88182275   传真:029-85385730

  新闻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9-85385764

  电子信箱:xfdzsb@yahoo.cn            网址:www.nwupl.edu.cn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中段(长安校区) 邮编:710122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00号(雁塔校区)邮编:71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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