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步完成。1月20日-2月12日网上报名;2月13日考生持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用户口薄)、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到我校西校区学术活动中心(西校区北门内)现场确认,可由他人带复印件代替。
二、考试
1. 考试时间:2月15日上午8:30-11:30
2. 考试科目:①临写②创作(总分为100分,各占50%)
3.考试要求:临写和创作在一张试卷上完成,试卷上半部为临写,下半部为创作。临写考试考生须按指定的临帖,按要求完成考试;创作考试考生须按试题规定的文字内容按自己最擅长的书体创作一幅作品。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凡已经在网上报名者,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交纳报名费领取专业准考证。
2.考场安排情况将于2月14日上午12:00在报名点和西校区图书馆前公布。
3.考生须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场所在地点,按考场站队标排队,由监考人员领队入场。考生持身份证、《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我校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艺术类专业测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测试。考生考试时要仔细查对试卷上的条形码是否与学校准考证号一致。
4. 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考试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不交卷者不准离开考场。严禁考生将试卷带走,否则,按考试违纪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考生当年艺术类考试资格。
5. 考生不得更改试题内容,不准作任何标记,应注意保护条形码,不得污损、遮盖,更不准变动,否则按作弊处理。
6.除必须考试用品(笔、墨、书写用毛毡)外,其他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7.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舞弊,违者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