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步完成。1月20日-2月8日网上报名;2月9日—10日考生持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用户口薄)、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到我校西校区学术活动中心(西校区北门内)现场确认,可由他人带复印件代替。
二、考试
(一)笔试
1.时间:2月11日上午9:00—10:00
2.地点:西校区11号教学楼
3.内容:音乐学专业包括听音记谱、音乐知识与基本乐理三部分;音乐表演专业包括听音记谱、基本乐理两部分
(二)技能
时间:音乐学专业技能考试安排在2月12日—16日,音乐表演专业的技能考试初步安排在音乐学专业技能考试之后,于2月17日开始。届时根据考生报名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地点:西校区艺术学院音乐系教学楼
1.音乐学专业
(1)技能项目分声乐、键盘(钢琴或手风琴)、器乐(中西乐器)和舞蹈。考试分为主项和副项,并须选一门副项,主、副项内容不能相同,且二者必须有一项是声乐, 一项是器乐或舞蹈。主项在主场考试,视唱和副项在副场考试。
(2)视唱考简谱和线谱各一条,每条限唱两遍,试题时由考生抽签决定。
(3)考场钢琴伴奏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准自带伴奏。选舞蹈为主项或副项者,考生须自备伴奏光盘,放音设备由学校统一提供。
(4)主场成绩统计时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各一个,取平均分为技能考试成绩;副项统计时取全部评委的平均分。
(5)考生按规定考试时间抽签入场,凡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参加考试者,须重新登记,另行安排时间考试,但最迟不得超出公布的考试结束时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6)满分为100分,其中主项60%,副项15%,视唱5%,笔试20%(听记15%,音乐知识与乐理5%)。
2.音乐表演专业
(1)技能考试项目详见招生简章。(声乐方向:自选曲目二首、视唱;钢琴、手风琴、器乐方向:自选乐曲一首、练习曲一首,视奏;舞蹈方向:自选成品舞一个,加基本功测试和节奏模仿;流行歌曲演唱方向:视唱、流行歌曲两首)
(2)视唱、视奏考简谱和线谱各一条,每条限唱、限奏两遍。视唱、视奏、节奏模仿试题由考生抽签决定
(3)考场钢琴伴奏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准自带伴奏。考生须自备伴奏光盘,放音设备由学校统一提供。
(4)成绩统计时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各一个,取平均分为技能考试成绩。
(5)考生按规定考试时间抽签入场,凡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参加考试者,须重新登记,另行安排时间考试,但最迟不得超出公布的考试结束时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6)满分为100分,其中技能部分80%(其中专项技能75%,视唱5%、视奏5%、节奏模仿5%),笔试部分20%(听音记谱15%,乐理5%)。
3.评分标准:
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声乐
(1)音色音域(20分):音色优美、嗓音圆润宏亮,音域较宽,声区统一。
(2)技能技巧(30分):咬字吐字清晰准确,发音方法较科学,有良好的呼吸和共鸣。
(3)艺术表现(30分):演唱完整流畅,声情并茂,能较准确表达作品的思想感情,艺术感染力较强,台风朴实大方。
(4)曲目难度(20分):演唱曲目级别较高,有一定的难度,考生根据所属声部用原调或规定调演唱。
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器乐
(1)技能技巧(35分):演奏姿势自然大方、演奏方法正确,音色纯正优美,基本功较扎实,技能技巧熟练而较全面。
(2)艺术表现(40分):演奏完整、流畅,音调、节拍、节奏准确,力度、速度适当,能准确表达乐曲的思想感情和艺术风格,感染力较强。
(3)曲目难度(25分):演奏乐曲级别较高,思想内涵丰富有一定深度,技能技巧有一定难度,而且完成较好。
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
(1)形体素质(20分):身体匀称、修长、五官端正,以舞蹈为主项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米。
(2)技能技巧(30分):基本功较扎实、舞姿优美、动作大方舒展,舞蹈语汇丰富。
(3)艺术表现(30分):表演完整流畅,富有表情,作品编创有一定新意,准确表达作品思想感情,音乐感觉良好,台风质朴、大方、热情。
(4)作品难度(20分):作品有一定思想深度,技能技巧有较大难度,作品风格浓郁独特,完成作品较好。
音乐学专业视唱
(1)满分为100分。其中简谱30分,线谱70分。
(2)视唱限唱两遍。第一遍唱准确得满分;第二遍唱准确适当减分(减5%左右);若唱不完整准确,根据各条小节数多少适当减分;若超过1/2不准确者,判为不及格。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凡已经在网上报名者,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交纳报名费领取专业准考证。
2.笔试考场安排情况于2月10日下午6:00在报名点和西校区11号教学楼前公布,技能考试安排于2月11号上午10:00在报名点和艺术学院音乐系教学楼前公布。
3.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所在地点,考生持身份证、《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我校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艺术类专业测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测试。
4. 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考试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不交卷者不准离开考场。严禁考生将试卷带走,否则,按考试违纪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考生当年艺术类考试资格。
5.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舞弊,违者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