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步完成。1月20日-2月17日网上报名;2月18日考生持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用户口薄)、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到我校西校区学术活动中心(西校区北门内)现场确认,可由他人带复印件代替。
二、考试
1. 考试时间及科目:2月20日上午8:30-11:30 影视评论
下午2:30—4:30 艺术基础知识
2. 分值:满分为100分,各占50%。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凡已经在网上报名者,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交纳报名费领取专业准考证。
2.考场安排情况将于2月19日上午9:00在报名点公布或详见学校准考证。
3.考生须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场所在地点,按考场站队标排队,第一场考试由监考人员领队入场。考生持身份证、《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我校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艺术类专业测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测试。
4. 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考试结束之后方可交卷出场,不准提前交卷出场。不交卷者不准离开考场。
5. 考生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纸张、手机等通信设备入场,带进考场的考生在开考前须交由监考教师代为保管,开考后无论使用与否,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只须带必需文具,如钢笔、圆珠笔等。
6. 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考生应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完整得姓名和考号后,方可在规定的地方答卷。答卷用红色笔和铅笔书写或书写在草纸上的一律无效。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成绩判零分。
7.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交卷后立即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8.考试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冒名顶替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交换试卷,考生不得把答卷或稿纸摊放在座位两边(以身体为界),如确实需要,应反扣在桌上,否则,以有意让他人抄袭论处。
9.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反扣在桌上,坐在座位上不动,待监考人员将试卷收好。无误后,考生离开考场,不准将试题和草稿纸带走。凡将试卷带走的考生,按考试违纪处理,并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当年艺术类考试资格。
10.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舞弊,违者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