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非体育专业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项目
篮球、田径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招生人数及范围
招生人数:暂定60人(以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招生范围:在辽宁省、山东省(只招田径)招生,招生计划以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3月9——3月14日
地点:辽宁大学学生处(崇山校区机关楼2楼)
五、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3月15日
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
六、测试内容
(一)田径:专项测试。
(二)篮球:助跑摸高、往返运球投篮、一分钟投篮、分组教学比赛。
七、录取原则
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还应通过省级招办组织的统一测试,成绩达标,否则不能录取。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文化成绩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经省招考办审核批准后,文化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核合格者报请生源所在省招考办批准决定是否录取。
八、 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须带:
①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与高考报名所用照片一致)一张。
③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和与之一致的秩序册、成绩册。
(二)测试时为每名考生拍照备查,届时请主动配合。
(三)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准确(应留家庭或亲属电话,方便接通;如有变更应即告我处)。
(四)自带运动服装、运动鞋。
(五)考试往返路费及食宿自理。
(六)学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邮政编码110036)。
(七)联系电话:体育教研部024-62202170
辽宁大学招生办024-6220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