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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铜仁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06-04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审查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的实施,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让考生全面、准确了解学院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专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条  学院地址:

  主校区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南路17号
  北校区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南路51号
  网      址:http//:www. gztrc.edu.cn

  第四条  招生办联系电话:0856--5230923、5230718(传真)
  邮   编:554300
  E-mail:trxyxsc@21cn.com

  第五条  铜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综合性普通高校。

  第六条  学院成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我院今年招生计划为2550人,其中本科1250人,专科1300人,有16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15个省、市、区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详见2009年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英语,且须参加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口语加试。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录取原则: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本、专科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院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报有我院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尚未录满时,则依次录取平行志愿或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志愿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无法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若本人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其他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体育、艺术、师范类专业考生的录取要求:体育专业身高男生为1.68米以上(本科),女生身高为1.58米以上(本科),须取得专业考试(含艺术类考生)合格成绩,文、理兼招。师范类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缺,无口吃。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依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顶目及标准收费。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贵州省当年《招生考试报》和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或直接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gztrc.edu.cn点击招生就业网页查询。

  第十三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院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根据当年的招生政策,优秀专科生可按一定比例参加相对应专业的专升本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升入同级本科学习,享受本科学生同等待遇。

  第十四条  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院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广开就业渠道,切实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

  第十五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学院积极为学生争取国家助学贷款,并开展特困生勤、贷、减、免、补工作。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标签: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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