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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0-06-10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一、 学校全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二、学校概况: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陕西省唯一一所警察类普通高职学院,由陕西省司法厅主管,业务受陕西省教育厅的指导。2010年开设有司法警务、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社会工作、心理咨询、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应用英语(法律方向)、司法信息安全、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与审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物业管理等13个专业。目前在校生4400余人。

  三、国际代码:13819

  四、学院地址:西安市建工路50号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七、学习形式:全日制

  八、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能全面考核。

  2、投档录取按照各省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限制。

  3、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十、证书种类: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

  十一、管理模式: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在校学生一律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十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布的高考体检标准。其中报考我院司法警务、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专业的考生需无残疾,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女生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并要求符合警察类专业招生的其它身体条件标准。上述专业招收女生比例不超过15%。

  十三、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学院还设有各类奖学金,建立了学费缓、减、免交纳制度及助学贷款制度,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特困生给予一定的帮助。

  十四、学生在第三学年可以参加陕西省招生办组织的“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被录取者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另外,中国政法大学陕西省函授站设在我院,开设有法学专业专科起点本科教育,可供学生选读。

  十五、学院设有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考点(NIT)、全国新职业新工种统一鉴定指定报名点(秘书职业)、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CET)、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考点〔A(B)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学生通过学习与培训,可取得相关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

  十六、学费标准:5500元∕年·生

  联系电话:029-82257788(传真)   82257845

  网址:www.sxjgxy.edu.cn   邮箱:sjgzsb@126.com

标签: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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