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兰州交通大学;部标代码:10732。
第二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校本部);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66号(铁道校区)。
第四条 培养层次:以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和高职为主。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特点:兰州交通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文学兼有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本科专业学费:工科类及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4800元/学年;经济学类及工商管理类专业4000元/学年;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4000元/学年;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4600元/学年;理学类专业4300元/学年;艺术类招生专业7000元/学年;建筑学与城市规划专业6000元/学年。
高职专业学费:4500元/学年。
住宿费:4人间 1200元/学年;7人间800元/学年。
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多种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第二十四条 本科办学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校本部);高职办学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66号(铁道校区)。
第二十五条 联系部门: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
邮 编:730070 E-mail:zhaosb@mail.lzjtu.cn
网 址:http://zsjyc.lzjtu.cn/zsb/
办公联系电话:0931-4938051 招生咨询电话:0931-4956179
传 真:0931-4938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