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培养目标
保险专业主要培养在中、外保险公司,中外保险中介机构,各级保险监管部门,各级社会保障部门,各类金融机构,各大、中型企业的财务融资部门及风险管理部门从事保险经营及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系统掌握保险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有关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在各经营管理岗位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较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一门外国语。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与能力
通过四年的专业培养要求学生达到较高的英语水平,具有扎实的法律基础和数理基础,掌握保险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和方法,了解经济、金融、管理等相关知识,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能力。
主要课程
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国际金融、国际贸易、会计学、统计学、经济法、民法、国际商法、保险学原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海上保险、再保险、责任和信用保险、社会保险、保险投资、保险会计、保险学原理和保险理论与实务专题、运筹学、利息理论、精算数学、生命表构造与设计、寿险精算实务、资产负债管理、损失分布、风险理论、人口理论、社会保险等。
修业年限 4年
授予学位 经济学学士
备注
该系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去向是政府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投资、证券、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2003年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和出国深造占33.9%,其余就业于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的金融及企事业单位。
开设院校共97所院校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武汉大学 湖南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辽宁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厦门大学 中山大学 浙江大学 山东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复旦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南京审计学院 徐州医学院 南京财经大学
江苏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中医学院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财经学院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山西财经大学 五邑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东商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上海金融学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铜陵学院 云南财经大学
西安财经学院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湖南商学院 吉林财经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 湖北经济学院
仰恩大学 闽江学院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兰州商学院
海南医学院 贵州财经学院 山东财政学院 山东工商学院
内蒙古财经学院 山东经济学院 山东农业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防灾科技学院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河北金融学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广东金融学院 沈阳工程学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 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江南大学太湖学院
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 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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