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坚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知识和金融工程业务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金融业和非金融企业的相关部门(含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创造性地从事金融(财务)活动及管理(侧重风险条件下的管理),并能从事金融工程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金融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和金融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理财、投融资、以及风险管理方法与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设计、开发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创造性解决金融实务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与能力
1. 掌握经济学、金融学和金融工程的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以及与本专业相关的管理、财务、贸易、法律的基本知识,具备较扎实的数学与计算机基础,具备采集数据并处理分析数据的基本技能,具有解决实际金融问题的基本能力;
2.掌握金融工程的定性与定量的分析方法;
3. 熟悉我国金融、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及有关国际惯例;
4. 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以及分析和解决金融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收集及整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6.具有再学习的基本素质;
7.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和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8.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主干学科
金融学、经济学、计算科学
主要课程
现代经济学、金融概论、管理学、经济法、基础会计学、财务管理原理、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运筹学、应用统计学、金融数学、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投资银行学、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金融市场学、风险分析与模拟、金融工程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金工实习、认识实习、影子工厂实习、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计算机应用及上机实践、课程实验(财务会计学实验)、课程设计(基础会计课程设计、C++程序设计语言课程设计、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课程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课程设计、证券投资课程设计、风险分析与模拟课程设计)。
修业年限 4年
授予学位 经济学学士
开设院校共39所院校
武汉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厦门大学 暨南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山西财经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东商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上海金融学院 安徽财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吉林化工学院 吉林财经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兰州商学院 贵州财经学院
山东财政学院 内蒙古财经学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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