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空军招飞工作局 | 010—88450124 |
沈阳选拔中心 (东北地区)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024—24047202 |
北京选拔中心 (华北地区)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内蒙古 | 010—66911710 |
兰州选拔中心 (西北地区) 甘肃 陕西 新疆 青海宁夏 | 0931—4865353 |
济南选拔中心 (山东河南) 山东 河南 | 0531—82757242 |
南京选拔中心 (华东地区)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福建 | 025—80875437 |
广州选拔中心 (华南地区)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海南 | 020—38809202 |
成都选拔中心 (西南地区) 重庆 四川 云南 贵州 | 028—85399171 |
一、自然条件
(一)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学生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
二、身体基本条件
(一)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无纹身、刺字。
(二)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
(三)无色盲、色弱,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性格开朗、情绪稳定。
(三)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学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俄语),预估成绩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