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申办,2003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2004年通过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2005年在教育部对全国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情况的专项检查中评价良好,名列全国百所较好独立学院。在2010年7月全国独立学院表彰大会暨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0年峰会上,学院获评“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学院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
学院位于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南路,座落在美丽的旗山脚下。校区占地面积共671.67亩,其中水域面积近300亩。校园环境优雅,人文气息浓郁,具有完备的教学、实验、文化和体育设施,是融现代化、网络化、人文化、生态化、园林化为一体的“山水学村”。
学院依托福建师范大学的优势学科,努力创建特色和品牌专业,目前设有文化产业系、外语系、国际商学系、管理学系、经济与法学系、信息技术系六个系,共开设音乐表演、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务管理等涵盖文、理、工、经、法、管等学科门类26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达10200余人。
二、文化产业系概况
文化产业系是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成立伊始就组建的六个系之一。现设有音乐表演、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六个专业,在校生1837人。目前,有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特色专业。拥有“闽台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和设备先进的“文化创意产业实训中心”,是福建省游戏动漫行业协会的理事单位,福建省动漫游戏衍生品产业联盟和福建省动漫游戏新媒体产业联盟会员单位。
文化产业系坚持“传承文化,创意产业”的办学理念,注重对中华经典文化的传承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积极探索校企联合办学模式,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道路。办学七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国(武夷山)创意大赛、福建省艺术院校大学生文艺调演、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等专业赛事中获得省级以上奖项400多人次。已经毕业的四届学生一次性就业率都在93%以上。
音乐表演依托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博士---硕士---学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和雄厚的教学、师资资源,同时利用自身灵活的办学机制,吸纳整合优秀的师资力量,探索紧扣时代脉搏、传承中华音乐文化精髓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既掌握系统的音乐表演理论和扎实的表演基本功,又具有比较广泛的音乐学文化知识和舞蹈、戏曲、戏剧等方面表演技能,具备较高艺术鉴赏水平的综合型、创新型、表演型音乐人才。
主修课程:艺术概论、中国民间音乐、音乐名作赏析、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歌曲分析与写作、曲式与作品分析、声乐(或器乐)伴奏(演唱必修)、合唱(或合奏)、重唱(或合奏)、钢琴。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
主修课程:艺术概论、舞蹈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名作赏析、舞蹈解剖学、舞蹈基础训练、中国民间舞、中国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识谱与乐理、剧目排练。
美术学(艺术设计)依托校本部国家级特色专业雄厚的师资力量,注重对学生文化设计与创意思维的启发,强化实际操控能力的训练,培养具备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工业产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教育和相关领域从事相关艺术设计或策划、研究、教学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修课程:绘画基础、构成基础、图形设计、电脑辅助设计、商业摄影、商业插图、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影视编辑、室内设计、环境设计、工业产品设计等。
动画占据动画专业发展的前沿阵地,推行校企合作模式,注重产学研结合,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二维动画绘制基本功,掌握动画片生产中原画、动画、数字背景、后期制作等环节的设计、制作能力;掌握三维动画设计制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手机游戏设计的知识和技能;了解动画片的创意、策划、编剧、导演、台本、音效等基本知识和生产流程的应用型高级文化创意人才。
主修课程:专业素描、色彩、动画概论、中国画线描、人体解剖学、计算机辅助设计(FLASH、MAYA等)、漫画与插画、视听语言、人物设定、动画运动规律、动画剧本、非编、动画片设计等。
三、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四、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学费(元/生·年) | 具体分省招生计划 | ||
福建 | 浙江 | 山东 | ||||
美术学(艺术设计) | 本科 | 四年 | 18000 | 100 | ||
动画 | 本科 | 四年 | 18000 | 80 | ||
音乐表演 | 本科 | 四年 | 18000 | 70 | 5 | 5 |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 | 本科 | 四年 | 18000 | 10 | 5 | 5 |
注:以上内容供参考,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
五、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相应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考试要求。
文化考试:参加所在省份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志愿填报
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志愿填报手续。
七、录取原则
(一)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院2011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二)录取原则:
1.音乐表演专业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专业统考本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30%+考生专业成绩×2.5×70%。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福建省外考生(包括浙江、山东等2个省份):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省份音乐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专业统考本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
2.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舞蹈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专业统考本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30%+考生专业成绩×2.5×70%。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舞蹈类专业统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福建省外考生(包括浙江、山东等2个省份):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省份舞蹈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专业统考本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
3.动画、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专业统考本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40%+考生专业成绩×2.5×60%。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三)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八、其他
(一)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规定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前三学年按每学年18000元预收,第四学年按四年实际修读的总学分结算并交费(第四学年学费不高于18000元)。
(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院将在招生网(http://cuczs.fjnu.edu.cn)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1-22868667、22868665(传真)
网址:http://cuc.f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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