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成人高等院校(具有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资格)
学校办学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429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
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师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营销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税务(注册税务师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金融保险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证券与期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应用工程师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图形图像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投资与理财(理财规划师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师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涉外旅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文秘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商务英语专业招英语考生。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二)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我院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加试,考生需参加省艺术(美术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对口升学按专业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emcc.net
通讯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429号
联系电话:0431-85185425
联系人:元克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