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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6-07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 白城市 洮北区 白平公路50-34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白城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农畜特产品加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化学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数控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图形图像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会计电算化专业、市场营销专业、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学校所有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九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C、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cvit.cn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白平公路50-34号

  联系电话:0436-3671103

  联系人:高万昀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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