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500号
三、层次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旅游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韩语语种考生;应用韩语专业限招英语、韩语、日语语种考生;应用西班牙语专业限招英语、西班牙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
2、外省市按1:1.2投档,如为平行志愿按当地规定录取规则执行。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我校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优先考虑一志愿,一志愿不满的专业再录取二志愿,以此类推。
5、旅游英语、旅游日语、应用韩语、应用西班牙语专业要求参加英语口试,成绩达到C-及以上。
6、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其中艺术类: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通过我校专业加试,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的合成总分,不分文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一般专业 每生每学年5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700—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021-57126299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室021-57126262
十四、网址
http://www.sitsh.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600元。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新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日期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报到需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并得到学校批准,否则作自动放弃学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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