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推进招生工作依法管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及地址
全称: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校址:厦门市岩前路8号
二、办学层次及类型
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2011年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专业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护理 口腔医学技术 卫生信息管理 眼视光技术 生物制药技术 药物制剂技术 助产 药学 化妆品营销与使用技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公共卫生管理
四、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
总计划招生950名
福建省745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面向厦门定向招生50名。
山西12名内蒙古10名 辽宁25名 吉林30名 黑龙江30名 安徽20名 山东10名 河南25名 广西10名 贵州10名 云南10名 甘肃13名
所有专业学制:三年
五、外语要求及男、女比例
所有专业均招英语考生,男、女比例不限。护理专业学生入校后将进行英语考试,结合高考英语成绩选拔60名修读英语护理方向。(有英语口试成绩优先)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专业不受限者均可报考。
七、有关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我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学费每生6000元/年,住宿费每生1100元/年。有关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局、福建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办理。
八、录取原则
1、按专业级差进行预录取,1-2志愿级差5分,其余志愿不设级差。
2、以招生录取系统设定模板自动分配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低分退档,最低基准分相同时,原始分高的优先录取。
3、同等条件下有特长、英语分数高者优先。
4、面向厦门农村定向招生:面向厦门同安区、翔安区、海沧区、集美区所属乡村,每村限报一名,报考志愿安排单独编码,单独录取。
九、学历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按教学计划学完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学校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及申诉电话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纪检委共同组成的招生工作组,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招生工作。申诉电话:纪检委2981230
十一、、学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岩前路8号
邮政编码:361008
咨询电话:0592--2103757、5953808(教务处)、2022885(值班室)、2103085(办公室)、2070806(传真)
网址:www.xmyg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