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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6-08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2011招生章程

  【学院名称】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

  【校 址】哈尔滨近郊双城市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概况】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始建于1949年,是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黑龙江省示范性高职学院,前身分别是黑龙江农业专科学校、东北农学院松花江分院、黑龙江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学院占地面积2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有设施完备的教学楼、实验实训中心、体育馆、图书馆及条件优越的学生公寓和学生餐厅。设有9个二级学院、35个招生专业,其中国家级教改专业1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4个。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5600人。

  现有专任教师270人,其中教授56人,副教授83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92人,国家行业和省级教学名师4名,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实验实训室及实训实习基地108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260个。

  学校设有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和国家人力资源的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可鉴定工种38个,学生可获得2至3个职业资格证书。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考取自考本科及函授本科获得本科学历,可以通过专升本途径升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

  学校实施“订单培养、岗前对接、校企共育、校企共建、顶岗实训”的校企合作模式,采取“重实践、重品质、重能力”的培养方式塑造人才,形成了“实践能力强、行业品质优、岗位适应快”的人才特色。毕业生的吃苦耐劳、诚信敬业、过硬本领赢得社会和企业青睐,近年来,大部分专业的需求岗位超过毕业生数的4倍以上,持续出现毕业生供不应求的局面,实习就业渠道畅通。

  【录取规则】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招生人数1:1.2比例投档。

  3、专业语种不限,男女性别不限。

  4、身体健康,具体要求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学院执行黑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人,宿费600-1200元/年·人,均按年度收取。预交全学程书费800元/人。

  【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年·人;十余家企业在学校设立了企业奖助学金;学院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待遇】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双城市迎宾路162号 邮政编码:150111

  招生咨询电话:0451-53180694 53187401 传真:0451-53181386

  招生信息网:http://www.hkjzy.com

  E-mail:hm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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