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校自主选拔录取如何报名?往届生可以报名吗?
申请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请下载并打印自主招生简章附表,按要求认真填写,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缺一不可。推荐材料收寄状况、初审结果、考试结果均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牢记自己报名时注册的帐号和密码,以备后续查询使用。(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11年12月1日--12月20日)。自主选拔录取选拔对象仅限应届生,往届生一律不许报名。
2、非你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的学生是否可以报名?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对考生所在中学没有限制。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以报名(注意非生源基地中学学生在网上报名系统“毕业高中名称”处选择其他中学,并准确填写所在中学全称),我校对优质生源基地中学的优惠政策仅限于少量免初审名额。
3、网上报名有哪些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首先要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在填报过程中要反复核对信息。在网上报名时,考生要注意阅读常见问题解答和报名流程中的相关提示。要求信息内容简洁、清楚。同时要注意保存好帐号和密码,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4、网上报名前应准备哪些资料?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还要提前准备以下资料:
1)中学相关情况(中学一定填写标准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信息须准确)。
2)了解我校专业设置及学科特点,结合自己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专业志愿。
3)高中阶段具有代表性的获奖记录,若多种奖励可分条列举。
4)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应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学业生涯规划、以及将来的人生职业生涯规划。
5、网上报名的流程?
1)请使用身份证号作为自己的注册帐号,务必保证在英文半角状态下输入数字。注册密码十分重要,请务必牢记!
2)生源省份(即高考报名及录取所在省份)信息极其重要,务必保证真实无误,否则一切后果自负。若没有获奖记录,请在获奖名称和获奖时间处填“无”。
6、推荐材料的注意事项?
1)高中阶段学习成绩请在打印出申请表后由中学相关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未盖公章者将予以淘汰,作为未通过初审处理。
2)务必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粘贴彩色免冠一寸近照一张,并由中学加盖骑缝公章,未贴照片或未盖公章者将予淘汰,作为未通过初审处理。
3)凡申请表要求盖章处未盖章者,将予以淘汰,作为未通过初审处理。
4)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即真实、全面的相关证明材料)须中学盖章,未盖章者将予以淘汰,作为未通过初审处理。
5)仅邮寄获奖证书复印件,未将所获奖励填写在网上报名“获奖信息”一栏的,获奖信息视为无效。
6)推荐材料须以特快专递寄至我校,邮件请注明报名类型,如: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或保送生报名材料。
7、推荐材料是不是越多越好?
考生的推荐材料要适度,未在网上报名获奖记录中填写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无效,不必提供。初中或小学阶段的奖项无效,不必提供。同时,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中明确要求的必备材料要准备齐全,统一装订成A4纸大小,无需单独制作其他封面。
8、通过初审后,考试将如何组织?
我校将于2011年1月5日在招生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同时公布考试的具体安排,请考生届时登陆招生网查看《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和保送生考试通知》。通过初审者务必在认真考虑后进行网上缴费。我校将依据网上缴费结果安排考场,没有按规定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我校将不再为其安排考试。
9、你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时的考试内容是什么?
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不是简单考核学生高考的科目和内容,重点考核学生基础知识掌握,知识的运用,知识面宽度,逻辑思维以及推理等综合能力;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
10、你校能否提供往年自主选拔录取考试笔试题目作为参考?
我校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水平和综合能力,不提供往年试题参考。建议考生不要打乱中学安排的正常高考复习进度,不用专门进行自主选拔录取针对性复习。
11、“五校联考”成绩是否可以相互承认?
五校联考是指我校与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五所学校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成绩不互相承认,考生只能参加上述其中一所学校组织的复试。
12、你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在京外设考点吗?
2012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统一在我校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举行,不在京外另设考点。
13、对于在推荐材料中弄虚作假和考试过程中作弊的考生,你校将如何处理?
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都应本着诚信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责任属推荐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区、市)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