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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5-04-01文章来源:四川大学作者:未知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推进试点学院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包括“学科特长”计划、“双特生”和“国家试点学院”,招生录取人数共计不超过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我校将根据考核测试情况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宁缺毋滥。具体招收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学科特长”计划: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一等奖;

  (2)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兴趣、爱好和特殊专长、潜质并能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证明者。

  2、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报考“双特生”:

  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兴趣、爱好和特殊专长、潜质并在某一学科领域已经取得一定成绩,有一定独到见解的“奇才”、“偏才”和“怪才”并能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证明者。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国家试点学院”:

  (1)对生命科学具有执着的兴趣爱好和创新潜质,立志于生命科学基础研究,高中阶段生物成绩特别优秀且已初显生命科学研究潜质并能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证明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在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收专业

  1、“学科特长”计划招生专业如下,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兼报无效。

专业名称 招收科类
哲学 文科
历史学类 文科
英语 文理兼收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理兼收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科
化学类 理科
计算机类 理科
软件工程 理科
工程力学 理科
物理学类 理科
生物科学类 理科
数学类 理科

  2、“双特生”的入选专业将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遴选委员会根据考生特殊专长的学科领域、基础水平和真才实学等情况经考核测试合格后予以确定。

  3、“国家试点学院”的招生专业为生物科学类。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报名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15日

  2、准备以下材料

  (1)《四川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学科特长和优势的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授权发明专利等);

  (3)个人陈述(由本人亲笔手写,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如需实名推荐学生,请另行邮寄材料。

  3、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接收截止于2015年3月31日,逾期寄达或送达均视为无效。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于2015年4月30日前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公示,请考生登录查询。

  2、考核测试:

  初审合格考生须到我校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定于2015年6月13日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1)“学科特长”计划的考核测试为能力综合测试+专家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能力综合测试成绩×40%+专家面试成绩×60%。

  (能力综合测试成绩满分300、专家面试成绩满分300分)

  (2)“双特生”的考核测试为相关学科领域的多名专家针对考生的特殊专长、基础水平和真才实学进行水平测试。考核测试结果分为“出类拔萃”、“特别优秀”、“优秀”和“不合格”。

  (3)“国家试点学院”的考核测试为生命科学基础知识笔试和相关领域多名专家的综合面试。

  3、资格认定:我校根据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择优确定考核测试结果,经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于2015年6月20日前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中公示,请考生登录查询。通过考核测试的考生经所在中学、四川大学、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四级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为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入选考生。

  五、优惠办法

  1、“学科特长”计划优惠办法:

  (1)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并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2)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总决赛考生经我校专家考核测试合格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予以录取。专业选择范围如下:

竞赛类别 专业名称
数学 数学类
物理 物理学类、工程力学
化学 化学类、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物学 生物科学类
信息学 计算机类、软件工程

  2、“双特生”的优惠办法:

  (1)考核测试结果“优秀”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并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2)考核测试结果“特别优秀”且已取得一定的专业成就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3)考核测试结果“出类拔萃”且已取得较大影响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成就者,经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向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并报教育部核准备案。

  3、“国家试点学院”优惠办法:

  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六、录取办法

  入选考生须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批次和时间填报高考志愿,并仅可填报资格认定的专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七、监督机制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实施,我校监察处全程监督,监督邮箱:jiwei@scu.edu.cn,监督电话:028-85404020。

  八、其他

  1、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系统将生成《四川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色彩不限),由所在中学加盖公章。

  2、获奖证书复印件由所在中学负责查验后加盖公章。

  3、本人申请材料按简章中所述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不得另加封面。申请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4、申请材料邮寄信息如下,请自行估算寄达时间,以免错过材料接收截止期限。

收件人 招生科罗老师 联系电话 028-86080605/86081605
单位名称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行政楼231室
寄达城市 四川成都 邮编 610065
内件品名 自主招生申请材料

  5、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将对入选考生信息予以公示,公示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6、“高考投档成绩”是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在考生高考原始成绩基础上增加政策性加分形成的分数。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7、考生本人、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须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6080605、028-86081605、028-85468002

  咨询邮箱:nic8401@scu.edu.cn 邮编:610065

  咨询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行政楼227室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五年二月

  附:四川大学国家试点学院简介

  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是国家高等教育改革首批17个试点学院之一,是西部地区唯一的试点学院,也是全国唯一的试点生命科学学院。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现有教授43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国家全职千人计划2名,长江学者1名,国家教学名师2名,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1名,国家杰出青年2名。拥有两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生物学人才培养基地和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正在实施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计划”,由校内外知名学者组成的高水平学术指导教师1对1的学术指导本科生。学业成绩优秀者,经考核合格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试点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特区”,将借鉴国际一流大学的办学经验,全力推行本科生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以高水平师资实现国际化、探究式、小班化教学,以科学研究带动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的提升,把试点学院建成具备先进的办学理念与管理制度,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

  培养特色

  个性化:实行由校内外知名专家1对1的学术指导,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因材施教。

  国际化:实行赴国际一流大学游学制度,优秀学生可直接选送到国际一流大学联合培养,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命科学专业人才。

  小班化:已经开展了小班化教学,带动了广大学生的探究式和互动式教学,提高了学生的创新意识。

  奖学金:设立了“拔尖创新人才专项奖学金”,凡是选入“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计划”的学生均可获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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