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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5-04-02文章来源:郑州大学作者:未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我校2015年继续开展本科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考生。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为140人。

  招生专业为:

  法学、英语、德语、历史学、考古学、人文科学试验班国学方向、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

  二、报名对象

  1、具有文学、历史学方面的特殊才能,或者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作文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 “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全国优胜者”三等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奖者;

  5、在以上招生专业具有兴趣爱好、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且学业水平测试相关科目等级为A(要求提供纸质证明,学校加盖公章)。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 日至3月31 日

  报名流程:登录教育部阳光考高平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实名注册,并按报名流程填写相关信息项。完成后下载打印申请表,并点击上传申请表,完成网上报名。

  2.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并按以下顺序左侧装订。包括:

  (1)申请表。由中学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其中文化课成绩部分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个人陈述。不少于800字,要求本人亲笔书写,能较全面展示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理由、现实表现、兴趣特长、发展规划等情况;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4)推荐材料。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均可如实提供考生发展情况的写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突出说明对学生的推荐理由、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兴趣爱好。推荐人须表明自己具体身份并亲笔签名签名,提供联系电话。

  3.寄送申请材料截止时间

  纸质申请材料须于2015年4月10日前(以接收邮戳为准)用邮政快递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杨军老师,其中推荐材料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报名截止后,我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材料不全及申请专业与支撑材料不吻合的视为不合格)。考生可于2015年4月20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点击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考核,确认考核的考生自行通过该系统打印准考证,获取考务信息,按时到校参加测试。

  2.初审名单公示:4月30日确定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3.选拔测试:

  测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周日)8:30开始

  测试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测试内容及方式:

专业类别及计划 专业名称 考试内容 测试方式 考生要求
历史类30人 历史学 文史知识 面试 文科
考古学
人文科学试验班国学方向
外语类 30人 英语 英语听、说、译 面试 文科
德语
法学类 50人 法学 无领导小组讨论 面试 文理兼收
生命科学类 生物工程 生物 笔试+面试 理科
生物技术
生物信息学

  4.入选名单确定:生命科学类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名单,考生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最终成绩,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其它专业类依据面试成绩,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级(各占入选人数的50%)。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1.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河南省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且按照河南省招办规定的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填报我校自主招生的相关专业;

  2.根据选考类别填报专业,可在本类内兼报,不得跨类选报;

  3. 优秀等级的考生加30分、合格等级的考生加10分,根据入选考生自主招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与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 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允许调整专业。

  六、监督措施

  1. 在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郑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 严格纪律,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371-67781266。

  3. 相关中学应在校内公示推荐学生名单和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4.凡在成绩、排名、支撑材料等方面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中学当年所有学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相关规定对有关考生和责任人做出处理。

  七、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518房间

  邮编:450001 电话:0371-67781111 传真:0371-67781182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八、本简章由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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