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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22-12-14  文章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作者:未知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学校地处上海市,主要校区为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和普陀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学校现设有4个学部,33个学院(系),85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十一大学科门类;现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37个。

  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约15500余人,研究生20000余人,在校学历留学生1500余人。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其中专任教师2400余人,教授及其他高级职称教师2100余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双聘院士)19人。

  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特别是各类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途径,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精神,2023年我校将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

  一、招生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2023年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生,由所在学校推荐、公示的具有保送资格、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该校就读的高三年级学生,且体检结论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外语类专业(包括英语、翻译、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费5000元/学年。

  招生计划根据报考人数及考核成绩确定,择优录取。

  专业   最大招生人数

  德语    10

  俄语    10

  法语    10

  日语    15

  西班牙语  5

  英语    10

  翻译    10

  三、报名方法

  考生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http://gaokao.chsi.com.cn/bssbm)。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12月23日12时。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须将所有申请材料完整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清晰可见。材料包括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身份证(含正反面)等。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22年12月27日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12月30日后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面试),两证不齐全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笔试时间:2023年1月1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笔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英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面试入围名单,面试入围人数不超过70人。面试入围名单和面试安排于笔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月13日,具体安排详见公告。

  面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具体地点以公告为准。

  五、录取原则

  (一)预录取

  按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折算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择优录取。

  (二)正式录取

  我校将预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审核备案,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2023年7月发放。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高校测试合格且符合录取要求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学生,入校后不可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六、注意事项

  (一)保送生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所有申请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有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向相关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二)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保送生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三)学校关于选拔考核的疫情防控要求,届时会在学校招办网站发布公告。学校选拔考核方案和疫情防控要求可能将视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在学校招办网站发布公告。

  (四)招考信息通过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若教育部2023相关政策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保送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学校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纪委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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