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作品朗读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
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二)新闻播报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
(三)话题评述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注: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原则上应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
三、考试要求
(一)考生不得出现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行为。
(二)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四、考查范围
作品朗读科目选材以中小学语文科目涉及的内容为主。
新闻播报科目选材以官方主流媒体发布的新闻为主。
话题评述科目选材以社会热点、日常生活等内容为主。
五、普通高等学校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级统考科目与本科招生专业对应关系一览表
| 统考科类 | 对应招生专业 | |
| 层次 | 专业名称 | |
| 播音与主持类 | 本科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注:上述艺术类本科专业,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和《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进行编制,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情况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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