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含国防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二本以上;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报考军校青年学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2.高考结束后,6月12日至23日期间,意向报考军队院校、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应自行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登记并进行政治考核。
3.凡报考军队院校(不含公安、边防、海警)、国防生院校的考生,都应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招生办共同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考生应及时到当地人武部领取盖有政治考核合格结论的《政治考核表》,并自带合格《政治考核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今年,凡由总政治部明确的体检项目所需费用由指定医院全部免除,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考生和家长的费用。
4.2014年军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面试体检工作,采取“分片设点、异地同步”的方式,在全省设立三个面试体检点,其中福州点依托福州总医院第二住院部承担福州、平潭、宁德、南平4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漳州点依托解放军第175医院承担厦门、漳州、龙岩3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泉州点由解放军第180医院承担莆田、泉州、三明3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3个面试体检点地址分别为: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2号(福州总医院第二住院部)、漳州市漳华中路269号(解放军第175医院)、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80号(解放军第180医院)。
5.面试、体检时间安排在6月25日至26日,具体时间安排:6月25日上午为福州、漳州、泉州,下午为南平、平潭、龙岩、三明;6月26日上午为宁德、厦门、莆田,下午机动。各地区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所指定的体系医院参加面试体检,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参加,可参加6月26日下午的面试体检,逾期不再组织。参加上午的体检考生不可吃早餐,参加下午体检的考生可适当吃一些不油腻的清淡食物。
6.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参加面试、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当天的7:30至17:30之间到报到处报到。报到处每日上午7:30开始报名,11:30停止报名;每日下午14:30开始报名,17:30停止报名。
7.考生报到时须持本人《政治考核表》、身份证、准考证和3张1寸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版近期彩色照片。
8.面试时,考生须在面试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按《面试表》栏目中规定的内容,认真填写本人所在县(市、区)、考生号等基本情况和报考军校动机,贴好照片,并按面试工作人员要求完成所有面试项目。每名考生只有一张《面试表》和《体检表》,考生填写时应认真仔细,防止错填、漏填或涂改。
9.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考生要注意提醒面试小组负责人在《体检表》中面试结论栏里签署面试意见,再持本人《准考证》和有关表格前往体检点参加体检。体检前,应对照体检点入口宣传栏,弄清所要检查的全部项目,考生体检项目不全视为不合格。体检时,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共秩序,禁止大声喧哗,严禁携带通信工具进入体检场所,严禁找人代检或涂改体检结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程序、项目等不清楚时,可向体检工作人员咨询,体检工作人员对合理的问题有义务立即做出解答。
10.考生完成体检项目离开体检点时,应主动将《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体检表》(简称“三表”)交由工作人员收回,严禁考生私自将“三表”带走,违者按不合格认定。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9日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网站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于6月29日18:00时前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查申请,并于6月30日上午8:00前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
11.面试、体检期间,1名考生允许1名家长陪同前往各指定的面试体检点,但家长不得进入面试体检区域。考生及考生家长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得进入面试和体检工作区域。整个招生工作期间,如考生或考生家长发现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可随时向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省军区招生办举报,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并公布。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和体检的,应立即与省军区招生办联系(省军区招生办电话:0591—24950237)。
附件:《政治考核表》(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福建省军区招生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