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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规范自考社会助学 七月中下询将开咨询会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7-07-04  文章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朱小红

  不允许以双文凭名义招生

  不允许民办教育机构以与高校合作名义招生

  高考失利了,还可以选择自考。今年,高考将有10万考生落榜,随着高校招生工作的进行,自考助学单位即将拉开生源大战。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在选择自考助学班时,首先要看是否具有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资格(具体可上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查询),千万不要偏信不良信息和随意散发的广告。

  不允许以“双文凭”名义招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出《关于规范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助学单位主体、招生纪律等提出明确要求,规定举办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浙江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学校(包括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招生、教学、管理必须是同一主体。助学单位招生宣传必须真实准确,名称、校址、类型、学历层次、收费标准、证书类别、颁证方法等必须逐一明确。不得对颁发文凭等敏感问题作随意承诺,不允许以自考助学与成人高校高复“混合班”,即所谓“双文凭”的名义招生,不允许民办教育机构以与普通高校合作的名义招生。普通高校设置在校外的教学点(班),由普通高校统一招生、统一管理、统一收费,并注明办学地点。

  7月中下旬 杭州台州温州有大型自考咨询会

  为让报考者更全面地了解自考信息,帮助助学单位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将于7月中下旬分别在台州、温州、杭州等地开展自学考试巡回宣传咨询活动,届时广大考生可就自己关心的有关自考的问题前往咨询。

  巡回宣传咨询活动的时间:

  台州:7月14日上午8:30-11:00

  温州:7月15日上午8:30-11:00

  杭州:7月29日上午8:30-11:00

 

标签: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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