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可转入自考任一专业学习
记者4日了解到,今年7月以后,我省将不再安排学历文凭考试,原来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的学生可转入自学考试的任一专业学习,年底考试合格的考生仍可获得学历文凭毕业证书。
学历文凭考试是指国家对尚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学生组织的学历认
定考试。4日,记者从省自考办获悉,为解决我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停考后尚未完成学业的学历文凭学生的遗留问题,省自考办出台了这项“顶替办法”。
办法指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取消后,学生可转入自学考试任一专业继续学习。
按统一安排指定学校转入自学考试相对应专业继续学习的,可根据学历文凭考试与自学考试相应专业课程顶替表(具体可上福建自考网查询)规定执行。学历文凭考试室内设计专业归入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过渡,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归入计算机网络专业过渡,英语专业归入英语(商务英语方向)专业过渡。这类转入自学考试的学生须在2008年7月1日前通过一门该专业自学考试课程考试,以建立自学考试考籍档案。2008年7月1日后将不再执行这种对应专业课程过渡顶替办法。
据悉,2007年7月后,我省不再增加安排学历文凭考试,学生可根据原学历文凭考试专业课程设置,选择参加10月的相应课程的自学考试,在今年内用自学考试合格成绩顶替学历文凭课程成绩,仍可发给学历文凭毕业证书。
其中,转入物流管理、电子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国际贸易4个专业,除统考课程可顶替外,其余课程均须参加自学考试才予认可。个别专业由于自学考试设置课程门数较多,学历文凭课程不足,无法顶替的,须参加自学考试补足必修课程。已取得学历文凭考试2门公共政治课合格成绩的,可顶替自学考试3门公共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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