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 投稿说明 学历验证 高考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 > 继续教育 > 自学考试

山西省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23-11-02文章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作者:未知

  一、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主考院校一览表

主考院校名称 层次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山西大学 专科 1 580401 法律事务
2 590206 行政管理
3 960101 新闻学(停止新生报名)
专升本         1 020101 经济学
2 030101K 法学
3 030301 社会学
4 050201 英 语
5 050301 新闻学
6 120402 行政管理
7 120409T 公共关系学
山西财经大学 专科 1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2 530605 市场营销
专升本 1 020301K 金融学
2 120202 市场营销
3 120203K 会计学
4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太原理工大学 专升本       1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2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081001 土木工程
4 081501 采矿工程
5 120103 工程管理
6 120201K 工商管理
山西师范大学 专科 1 570102K 学前教育
2 970201 汉语言文学(停止新生报名)
专升本 1 040101 教育学
2 040106 学前教育
3 050101 汉语言文学
长治医学院 专升本 1 101101 护理学
2 401101 社区护理学(停止新生报名)
3 071102 应用心理学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专升本 1 330101K 监所管理(停止新生报名)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专升本 1 030612TK 公安管理学
32个专业 专科7 本科25

  二、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及代码调整对照表

  本科层次(25个专业)

学科门类 专业类 专业代码及名称 主考院校  
现专业代码及名称 原专业代码及名称 备注
经济学 经济学类 020101 经济学 B020115 经济学 山西大学  
金融学类 020301K 金融学 B020106 金融 山西财经大学  
法学 法学类 030101K 法学 C030106 法律 山西大学  
330101K 监所管理* B030109 监所管理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停考
社会学类 030301 社会学 B030207 社会学 山西大学  
公安学类 030612TK 公安管理学 C030401 公安管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教育学 教育学类 040101 教育学 B040108 教育学 山西师范大学  
040106 学前教育 B040102 学前教育 山西师范大学  
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050101 汉语言文学 C050105 汉语言文学 山西师范大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050201 英语 C050201 英语 山西大学  
新闻传播学类 050301 新闻学 C050305 新闻学 山西大学  
工学 机械类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B080307 机电一体化工程 太原理工大学  
计算机类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B080702 计算机及应用 太原理工大学  
土木类 081001 土木工程 B080825 土木工程 太原理工大学  
矿业类 081501 采矿工程 B080109 采矿工程 太原理工大学  
    医学 护理学类 101101 护理学 B100702 护理学 长治医学院  
401101 社区护理学* B100705 社区护理 长治医学院 停考
管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20103 工程管理 B020256 项目管理 太原理工大学  
工商管理类 120201K 工商管理 B020202 工商企业管理 太原理工大学  
120202 市场营销 B020208 市场营销 山西财经大学  
120203K 会计学 B020204 会计 山西财经大学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B020218 人力资源管理 山西财经大学  
公共管理类 120402 行政管理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山西大学  
120409T 公共关系学 B050309 公共关系 山西大学  
理学 心理学类 071102 应用心理学 071102 应用心理学 长治医学院  

  注:1.所列专业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开设,其中名称后加*的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内专业,按照学科属性列入所属学科门类下。

  2.专业代码后加K的为国家控制专业,专业代码后加T的为特设专业。

  3.表中所列“现专业”为现开考专业。

  专科层次(7个专业)

学科门类 专业类 专业代码及名称 主考院校  
现专业代码及名称 原专业代码及名称 备注
财经商贸大类 财务会计类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A020203 会计 山西财经大学  
工商管理类 530605 市场营销 A020207 市场营销 山西财经大学  
新闻传播大类 新闻出版类 960101 新闻学* C050308 新闻学 山西大学 停考
教育与体育大类 教育类 570102K 学前教育 A040101 学前教育 山西师范大学  
语言类 970201 汉语言文学* C050114 汉语言文学 山西师范大学 停考
公安与司法大类 法律实务类 580401 法律事务 C030112 法律 山西大学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公共管理类 590206 行政管理 A030301 行政管理 山西大学  

  注:1.所列专业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开设,其中名称后加*的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内专业,按照专业类别列入所属专业大类下。

  2.专业代码后加K的为国家控制专业。

  3.表中所列“现专业”为现开考专业。

  三、停考专业列表及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主考院校 结束性考试时间 (含) 办理毕业证书 截止时间 停考文件
1 330101K 监所管理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25年12月 晋考委〔2022〕1号
2 401101 社区护理学 长治医学院   2025年12月 晋考委〔2022〕1号
3 960101 新闻学 山西大学   2025年12月 晋考委〔2022〕1号
4 970201 汉语言文学 山西师范大学   2025年12月 晋考委〔2022〕1号

  说明:

  一、停考专业的考生若没有取得公共政治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合格成绩的,可在其它专业中参加公共政治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

  二、如果停考专业的考生仍有部分专业课程未取得合格成绩,可在我省现开考的同层次的课程中选考相同、相近且不低于原学分的课程;如没有相同相近课程的,可选择不低于应考课程学分的任意课程参加考试;

  三、在规定的时间内,所考课程考试合格后,达到原专业学分要求的仍可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

  四、网上报考须知

  一、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于2020年起启用“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流程》等相关材料,按要求进行报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报考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逾期不予补报。考生选择报考专业时,必须认真阅读专业报考要求,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公安、监所、护理等专业),考生须符合有关专业报名条件(详见专业报考要求)。

  三、所有考生报考前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等有关政策法规。遵守报名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规定,为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必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承诺后方可参加自学考试。

  五、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举行两次,时间为4月、10月。2024年4月考试时间为4月13日-14日,报名时间为2月下旬;10月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27日,报名时间为8月下旬。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提前发布的报名公告。

  六、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内须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的内容有考试时间、考试课程、考试地点、考场号等信息,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等进入考场。

  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课程管理模式,考生持准考证可报考所有开考专业中的任意一至四门课程,同时规定,考生首次报名后,只能有一个准考证号,在报名地区参加自学考试。因工作调动、学校毕业等原因,需要在本省跨市变动考试地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进入“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省内转考申请。具体的办理时间请及时关注官网信息,省内转考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第七章省内转考程序及规定。

  八、在籍考生,因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照、性别、照片)错误,导致本次考试不能报名,须在报名期间由考生本人携带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特殊情况须提供属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材料到报名点自考部门提出修改错误信息的申请,具体情况请电话咨询所在报名点自考部门,填写《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表》,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审批同意后予以修改,修改后的考生基本信息不得再次修改。其他非关键信息,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自行修改。

  考生不得使用有错误信息的《准考证》参加自学考试,否则责任自负。

  九、为维护自学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试中心函〔2015〕127号规定从2016年起“在每场考试过程中,采集考生笔迹信息。笔迹信息采集内容包括:准考证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包含填写说明、不少于50字的抄写文字、考生签名及日期等)。”

  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市自考部门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
太原 0351-3182181
大同 0352-2537440
阳泉 0353-2297081/2297079
长治 0355-2058515
晋城 0356-2066180
朔州 0349-8851183
晋中 0354-3806644
运城 0359-2023244
忻州 0350-2020429
临汾 0357-2682335
吕梁 0358-821168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五、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

  暂行管理办法

  为了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的转型发展,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免考课程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自学考试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部分 免考课程规定

  第一条 适用范围:凡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符合本规定的均可免考相应课程。

  第二条 有关的基本概念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分为理论课(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性考核课程。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

  1、本科段公共政治课: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2、专科段公共政治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基础课

  1、数学类课程:

  《高等数学(工本)(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10993)》《高等数学(经管类)(13125)》

  《高等数学(一)(0002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复变函数和积分变换(02199)》

  《高等数学(工专)(00022)》《线性代数(02198)》

  2、外语类课程:

  《第二外语(日语)(00840)》《第二外语(法语)(00841)》《英语(专升本)(13000)》《英语(专)(13124)》

  《英语(二)(00015)》

  《英语(一)(00012)》

  3、计算机类课程: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

  4、物理类课程:

  《物理(工)(含实践)(00420、00421)》;

  5、汉语言类课程:

  《大学语文(04729)》。

  四、本办法规定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是指名称一致、学分等于或高于自学考试课程学分(一学分相当于十八学时),并在专业培养目标中地位、作用及要求掌握的程度一致的理论课程;“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是指原所学专业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试课程,考查课、辅修课、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课及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不可申请免考。

  第三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其他课程。

  第四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国民教育序列高等院校的本、专科肄业生、结业生、退学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且专业层次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

  第五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国民教育序列高等学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除按照上述规定免考课程外,还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公共基础课程。

  1、数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工本)(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10993)》《高等数学(经管类)(13125)》

  《高等数学(一)(0002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02199)》

  《高等数学(工专)(00022)》《线性代数(02198)》

  2、物理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含实践)(00420、00421)》。

  3、汉语言文学类、秘书类、新闻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04729)》。

  4、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相应的公共外语课程。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

  第六条 哲学、政治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可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

  第七条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不需办理课程免考手续,可直接使用。

  第八条 凭各类等级证书办理免考的规定

  获得国家承认的有关等级证书持有者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具体详见“各类等级证书可免考课程列表”。

  各类等级证书可免考课程列表

证书名称 证书说明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备注
全国大学英(日)语等级考试 四级及以上证书或成绩单 证书或425(60)分及以上成绩单 00840 第二外语(日语)     
00012 英语(一)
13124 英语(专)
00015 英语(二)
13000 英语(专升本)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PETS二级及以上证书 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单 00012 英语(一)
13124 英语(专)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PETS三级及以上证书 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单 00012 英语(一)
13124 英语(专)
00015 英语(二)
13000 英语(专升本)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NCRE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证书 00018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证书 00051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合格证书 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 00051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证书与NIT《文字处理》《电子表格》《桌面出版》《会计电算化》《数据库》《程序设计》《计算机绘图》《多媒体应用》《因特网》《局域网》等其中之一,两个合格证 00018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五、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

  暂行管理办法

  为了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的转型发展,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免考课程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自学考试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部分 免考课程规定

  第一条 适用范围:凡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符合本规定的均可免考相应课程。

  第二条 有关的基本概念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分为理论课(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性考核课程。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

  1、本科段公共政治课: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2、专科段公共政治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基础课

  1、数学类课程:

  《高等数学(工本)(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10993)》《高等数学(经管类)(13125)》

  《高等数学(一)(0002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复变函数和积分变换(02199)》

  《高等数学(工专)(00022)》《线性代数(02198)》

  2、外语类课程:

  《第二外语(日语)(00840)》《第二外语(法语)(00841)》《英语(专升本)(13000)》《英语(专)(13124)》

  《英语(二)(00015)》

  《英语(一)(00012)》

  3、计算机类课程: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

  4、物理类课程:

  《物理(工)(含实践)(00420、00421)》;

  5、汉语言类课程:

  《大学语文(04729)》。

  四、本办法规定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是指名称一致、学分等于或高于自学考试课程学分(一学分相当于十八学时),并在专业培养目标中地位、作用及要求掌握的程度一致的理论课程;“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是指原所学专业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试课程,考查课、辅修课、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课及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不可申请免考。

  第三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其他课程。

  第四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国民教育序列高等院校的本、专科肄业生、结业生、退学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且专业层次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

  第五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国民教育序列高等学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除按照上述规定免考课程外,还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公共基础课程。

  1、数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工本)(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10993)》《高等数学(经管类)(13125)》

  《高等数学(一)(0002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02199)》

  《高等数学(工专)(00022)》《线性代数(02198)》

  2、物理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含实践)(00420、00421)》。

  3、汉语言文学类、秘书类、新闻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04729)》。

  4、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相应的公共外语课程。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

  第六条 哲学、政治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可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

  第七条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不需办理课程免考手续,可直接使用。

  第八条 凭各类等级证书办理免考的规定

  获得国家承认的有关等级证书持有者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具体详见“各类等级证书可免考课程列表”。

  各类等级证书可免考课程列表

序号 事项 经办单位(人) 上半年 下半年
1 提交申请、确认签字 考生、市自考部门 2月底 8月底
2 数据审核 省招考中心 2月底 8月底
3 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并提交相关省级考试部门 省招考中心 3月1日-10日 9月1日-10日
4 回执处理 省招考中心 3月11日-31日 9月11日-30日

  二、外省(市、区)考生申请转入考籍档案到我省

  (一)转入流程

  1.网上确认

  (1)省招考中心收到转出地省级考试部门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给我省的转入考生电子档案后经审核后下发至各地市自考部门管理端,同时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转入考生名单及网上确认时限。

  (2)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看自学考试相关转入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省际转入线上确认,具体流程与省际转出线上确认流程相似,可参照办理。

  2.网上审核

  (1)各市自考部门将已签字确认的考生信息通过“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点击“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提交至省端,将平台上生成的本市《省际转入审批表》连同考生签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招考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由省招考中心经办人签名、加盖公章留存,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上进行转入确认。

  (2)省招考中心信息管理经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核准后给转出省发送回执,转考完成。

  (二)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转出要求的第1条至第5条的规定。

  2、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3、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转入时限

序号 事项 经办单位(人) 上半年 下半年
1 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数据 省招考中心 3月1日-10日 9月1日—10日
2 审核转入数据 省招考中心 3月11日-13日 9月11日—13日
3 转考考生按网上公布的要求到考籍所在市自考部门现场签字确认 考生、市自考部门 3月14日-23日 9月14日-23日
4 将转入接收结果数据包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并给转出省发送回执 省招考中心 3月27日-30日 9月27日—30日

  三、在规定日期内,因故未及时履行有关转考确认手续者,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同时,其转考信息予以废止。如欲再办理转考手续,须重新履行转考程序。

  四、本办法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注:在办理省际转考时,考生在2016年1月及以后取得的笔试课程合格成绩应附有与之对应的考生笔迹信息。在考生诚信考试档案中,笔迹信息可以作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的主要内容,同时可以作为违规替考的主要依据。

  七、省内转考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省内转考流程:

  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每年2月、8月)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选择首页菜单栏右侧“考生登录”下的“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密码及随机生成的验证码登录平台。未获得登录密码的在籍考生需要先进行注册(参考课程报名注册方法)。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可进入“个人中心”,考生可通过快捷入口选择“转考申请”,点击“省内转考申请”办理即可。

  二、注意事项:

  转考期间,考生只得提出一次申请。考生申请省内转考办理结果,可在理论课报名期间登录“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查询。省内转考一经办理成功,必须在转入地参加考试。

  八、如何办理毕业手续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办理毕业相关手续。

  (一)学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习、实验、论文答辩(设计)或其它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审核鉴定,非在职人员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鉴定,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四)申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取得专科(含)以上毕业证书,专科(含)以上毕业证须为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且可在“学信网”上查询到。申报的本科毕业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须与专科毕业信息一致。如查询不到本人专科毕业信息,请尽快在网上自行申请办理或到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认证机构办理专科学历认证,以避免影响本科学历的认证及使用。

  山西省学历认证机构: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认证部。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与龙城大街交叉口东北角山西政务服务中心内。(电话:0351-7731918)

  (五)申办程序

  1.申报毕业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上旬。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入“山西自学考试信息平台”,在“考生登录”窗口输入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密码及随机生成的验证码,通过“快捷入口”→“毕业申请”进行申报。

  2.确认系统生成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照片等)准确无误;

  3.按要求如实录入或填写相关内容后提交毕业申请;

  4.待系统审核通过后,须完成在线缴费(标准:40元/每生,晋价费字[1996]140号);

  5.网上下载并打印两份《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有关信息,按要求如实填写或录入相关内容,要求本人亲笔填写;无误后,考生须本人亲笔签名;否则,后果自负。

  6.经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鉴定该生思想品德合格并加盖单位公章;

  7.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毕业生登记表》交各县(市、区)自考部门,毕业申请成功。上传旧计划课程合格证及其他材料的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原件与《毕业生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一并交回各县(市、区)自考部门。

  8.如无法完成提交,考生可持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各县(市、区)自考部门完善毕业申请手续。

  9.毕业审查每年举行两次,分别于每年的6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进行。毕业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

  (六)考生若丢失毕业证书,只能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

  丢失证书的毕业生可于每年的6月或12月上旬,持“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查询结果”到所在县(市、区)自考部门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经县(市、区)自考部门审查符合条件者,可领取《毕业证明书审批表》,考生如实填写并加盖原单位公章后交县(市、区)自考部门。

  毕业证明书于每年的6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办理。

  笔迹信息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取得笔试课程合格成绩对应的笔迹信息须记入考生考籍档案。在对考生进行毕业审定时,考生笔迹信息的比对将作为毕业审核的重要环节。

  (七)遗失自考档案(即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的考生可联系山西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进行复印。

  电话:0351-4862668 。

  网址:山西教育考试服务网(https://www.sxjyksfw.cn/)

  九、毕业证书信息有误如何更正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毕业生由于报名时原始数据提供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不到毕业信息,影响了个人毕业证书的正常使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采取如下更正办法:

  一、凡需要更正毕业证书信息者,均需向所在市自考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毕业审批登记表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机打户籍证明四种原件)以及相关材料的两份复印件,并填写《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信息更正申请表》(在市级自考部门领取)。

  二、2001年6月(包括2001年6月)以后取得的毕业证书,由市自考部门办理毕业审查时上报我中心相关材料,待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考办更正。

  三、2003年6月(包括2003年6月)以后获得的毕业证书,由我中心信息技术处按照更正后的信息重新打印新证书;2002年12月(包括2002年12月)之前的毕业证书无法打印新证书,只能办理毕业证明书。

  四、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重新打印毕业证书及办理毕业证明书,每年两次(6月、12月),办理完毕后,由市自考部门领取并向申请人发放。申请人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毕业证书。

  十、自考成绩查询

  1.当次考试成绩查询

  (1)网上查询

  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在首页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输入本人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密码及系统随机生成的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查询中心”点击“当次成绩查询”即可查询到个人本次考试的成绩情况,点击“打印”按钮可打印相应信息。查询时,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其他支持极速模式的浏览器,系统不支持手机登录。

  (2)现场查询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所在市的县(市、区)自考部门查询。

  2.历次合格成绩查询

  已注册“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查询2001年以后的历次合格成绩可采用网上查询,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在首页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输入本人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密码及系统随机生成的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查询中心”点击“合格成绩查询”,点击“打印”按钮可打印相应信息。

  未注册“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的考生,查询2001年以后历次合格成绩也可采用网上查询,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在首页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未注册考生2001年历次合格课程查询,输入本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验证码登录查询。

  十一、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24年实践课考核及毕业答辩时间安排

  2024年我省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实践课考核及论文答辩)报考将统一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入“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报名,考核时间按照各院校公布时间为准(详见附件),请考生认真阅读,按时赴考。

  实践性环节报名届时将提前发布报名公告,请各位自考生及时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信息。

  点击查看附件: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4年实践课考核及毕业答辩时间安排点击查看

标签:山西自考   自学   考试   报考   简章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