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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西安思源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6-12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西安思源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西安思源学院 国标代码:13121

  办学地址:西安市东郊水安路28号(710038)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学院简介:

  西安思源学院是西安交通大学产业系统创办,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东依白鹿原,西临浐河灞水,南眺巍巍秦岭,北瞰世人瞩目的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址,环境优美,风景宜人。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学校目前已经发展成一所以本科、高职教育为主,成人高等教育为辅,涵盖文、经、管、医、法、理、工等多学科、多层次、综合性的应用型大学。目前,学校设有13个二级学院,70余个本、专科专业,校园占地2,400余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8,000余人。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

  3、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5、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

  6、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报考我校英语相关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我校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8、录取结束后可登陆各省(区、市)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校将按规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9、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

  10、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西安思源学院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学费标准:

  本 科:文法经管类专业:9,8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10,800元/年;

  高职(专科):文法经管类专业:7,0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8,000元/年;

  建筑工程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等专业:8,000元/年;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10,800元/年;

  中国与加拿大合作专业:13,800元/年。

  奖、贷、助学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校还设立了校长专项奖励基金,形成了学校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贷、助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特困3500元/人·年、普困:2500元/人·年;贫困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6000元/人·年。学校还大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联系方式:

  电话:400-888-6660 传 真:029-82601785

  网址:http://www.xasyu.cn   Email :tzb@xasy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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