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123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渭新区统一西路35号 邮 编:712046
一、学院简介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由著名企业步长公司投资创办,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占地近千余亩,在校学生15000余名,下设商学院、医药学院、工学院、文化传媒学院、国际学院、服装学院、珠宝学院7个二级学院和一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设有统招本科专业16个,统招专科专业24个,成人高等教育专业21个,中等职业技术专业16个。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二、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和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择优录取。
3、往届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本科和高职调档比例均为:1:1.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5、普通类录取时志愿优先,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定。
6、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并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先第一志愿再第二志愿进行录取。未被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其他艺术类专业。
7、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语语种为英语。
8、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
9、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
10、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三、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1、学 费:
(1)、本 科: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等专业9500元/生·年;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英语、服装设计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10000元/生·年;药物制剂、中药学、制药工程、药学专业12000元/生·年;动画专业13000元/生·年。
(2)、高 职:服装设计(二年)专业6600元/生·年;市场开发与营销、医药营销、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投资与理财、人力资源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商务英语、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实务等专业7000元/生·年;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7500元/生·年;中药制药技术、药学、口腔医学技术、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电子商务、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专业8000元/生·年;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10000元/生·年;
3、住宿费:8人间:800元/生·年。
四、奖学金措施:
1、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国家特困生助学金:3500元/生·年;
国家贫困生助学金:2500元/生·年。
2、学校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生·年;
三等奖学金:500元/生·年。
奖励对象:
(1)一年级新生按以下奖项奖励:
一等奖学金发给:所在省一本科线以上的考生。
二等奖学金发给:所在省二本线以上的考生。
三等奖学金发给:所在省二本线以下30分内的考生。
凡报考并被我院录取的本科新生,入学注册时获1000元奖学金。
(2)二、三、四年级学生按以下奖项奖励:
一等奖学金发给:“优秀学生标兵”或“特优学生干部”获得者。
二、三等奖学金发给:“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
3、另外,我校还设有企业奖、助学金(步长公司、西北金行、深圳市爱迪尔珠宝有限公司、浙江东蒙制衣有限公司),等级和金额按评定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渭新区统一西路35号 邮编:712046 联系电话:029-33814513、33814515 咨询热线:400-715-2018
传真:029-33814545 学校网址:www.csi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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