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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1-06-11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陕西省教育厅主管民办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地址:西安市蓝田向阳19号 邮编:710500

  四、 录取规则:

  1、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且第 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2、调档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平行志愿省份,根据考生志愿,与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共同协商确定投档比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4、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 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学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8、我院不再进行任何加试。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五、收费标准: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六、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八、证书种类: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九、联系电话:029-82817806;82619336邮编:710500

  十、网址:www.sxitu.com 邮箱:sxitu@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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