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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1-06-19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1、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寨南路 ;

  2、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霍山路校区:安徽省合肥市霍山路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照考生享有的各种加分、能力和特长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新生时不设定男女比例,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根据线上生源情况,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05%。

  5、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择优录取。

  6、对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录取按考生所属省(市、区)艺体类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六、颁发证书: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学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551)5786516、5786603

  网址:http://jjjs.ahau.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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