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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郑州经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7-02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郑州经贸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郑州经贸职业学院是一所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民办高职学院,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学生学业修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郑州经贸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及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二、招生专业

  2011年共有34个招生专业和方向,分别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监理,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投资与理财,财务管理,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经济信息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英语,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

  三、招生条件及报名方法

  (一)招生对象:具有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考试分数:普通类考生和对口类考生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外语语种:我院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

  (五)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六)报名方法:参加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志愿填报。

  四、录取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计划,对进档考生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

  (三)按考生填报我校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其它志愿上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四)在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

  五、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和优秀学生奖励政策

  1、为特困生开启“绿色通道”根据实际经济困难程度,采取“缓、减、免”等措施,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2、我校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对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奖励、资助。金额分别为:8000元/年、5000元/年、1000-3000元/年。

  3、学院奖学金每年1200元/生,学院助学金每年500元/生。

  4、学校成立勤工助学委员会,专人负责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广开勤工助学渠道,努力帮助贫困学生。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

  (二)住宿费: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

  七、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电话查询,登录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八、学院地址、网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西路108号(老校区)

  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19号(新校区)

  邮 编:450006

  联系电话:0371-68824111 68824222 68824333 68824555 15343830100 15343830200

  学院网址: www.zzjm.edu.cn

  E-mail : zzjm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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