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之际,浙江大学与浙江林学院正式签约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实际行动贯彻全会精神。
双方将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讲求实效、服务社会”为原则,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题,重点开展几方面工作: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及基地建设,现代农、林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农林实用技术推广与浙江新农村现代示范园区建设。
早在2007年初,浙江大学和浙江林学院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2007年4月6日签订了合作备忘录。经过一年半以来更加全面、深入、细致的商榷和研讨,最终形成正式的合作协议。2008年10月25日上午,浙江大学朱军副校长、浙江林学院副校长方伟代表双方在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校际联盟合作协议上签字。
该校校长张齐生院士指出,浙江林学院作为以农林学科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有着心系“三农”、服务“三农”的优良传统。浙江大学在“三农”理论研究和政策咨询、新农村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各类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和实践经验。与浙江大学合作,坚持走错位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对于学校积蓄力量,培育更多增长点,促进新一轮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朱军表示,浙江林学院与浙江大学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浙江大学的农学学科在全国有竞争力,但没有林学学科,浙江林学院有林学,农学学科正在建设过程中。双方合作,可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不仅有利于三农建设,也有利于学科上的交流,浙江大学将积极推动林学院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双方合作,不仅要在浙江省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也将立足浙江、面向全国,为西部地区的发展作出贡献。
据悉,浙江林学院多年来紧密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通过大力培养应用型的科技与管理人才,狠抓农业科技项目实施与科技成果转化等,直接参与新农村建设。学校与40多个县市长期合作,将科技成果应用到生产实际中,近5年来已累计完成开发项目500多项,产生直接经济效益50多亿元。